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些理论和任务,都是在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党的建设方面,大会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核心,并制定了新的党章。新的党章清除了1977年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新党章的总纲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新党章把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写进了总纲之中,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新党章还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这次会议决定在中央和省一级设立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干部交替的过渡性机构,以发挥许多从第一线退下来的富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
十二大强调,要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加强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工作,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针对实际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大会严肃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大会确定,从1983下半年开始,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新老合作和交替
十二大在组织和人事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开始形成领导人新老合作和交替的格局。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久,邓小平就提出了尽快实现领导干部年轻化的问题。党中央确定,新老交替采取集体交接班的方式。在1980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瞻远瞩,经过深思熟虑,建议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处于第一线主持日常工作的机构,书记处和国务院的领导要逐步年轻一些,增选比较年轻的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别主持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工作。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等还提出,他们在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后不再兼任副总理。中共十届五中全会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总书记。1980年9月召开的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接受了中共中央的建议,选举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同时任命几位比较年轻的同志为副总理。这是中共中央为解决新老干部交替而釆取的重大步骤。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华国锋提出辞去党中央主席的职务,胡耀邦继任,为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实行新老合作、新老交替作出了榜样。1982年上半年中央机关和国务院各部委进行的机构改革,也是中央有步骤、有秩序地实现新老干部交替而采収的重大决策。
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十二大选出了由210名中央委员和138名中央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同时选出了由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133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随后举行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胡耀邦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邓小平为中顾委主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中纪委第一书记。
可以看出,十二大选出的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中,除老辈领导人以外,增加了不少新的成员。邓小平、李先念、陈云自1980年9月后不再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但他们仍然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中起重要作用,邓小平仍是这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
1982尔9月13日下午,十二大选出的新的中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会的第二次会议。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宴会厅举行。28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在讲台下的长条桌前主持会议,与出席全会的347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以及280多位列席全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对面而坐。人们看到的是一幅感人的画面:许多年富力强的后起之秀同曾经在革命战争年代驰骋疆场、功勋卓着、已满头银丝的老一辈革命家肩并肩而坐,手挽手交谈。这幅画面告诉人们:党的最高领导层确实如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所期望的那样,已经成为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充满战斗力的朝气蓬勃的指挥部。
十二大之后两个月,1982年11月至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又一次修改宪法,大会通过的新宪法不但彻底纠正了1978年宪法存在的缺点,而且内容更加完备,增加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为十二大之后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提出,今后5年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和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