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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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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再沉默(2 / 3)
上马被人为阻碍呼吁,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很快解决了。我们全厂都很感谢你。你是一个敢讲真话、敢与邪恶作斗争的记者。因此,我将这个受苦受难的女人介绍给你,请你给她呼吁、伸冤。

    她叫许琼,原在市通联公司财务处工作。是文革结束后财经大学毕业的高材生。

    一九八三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六晚上,她按照安排到公司值班。半夜,被早已打好主意的公司经理朱誉群强歼。第二天,她去派出所报了案。过后几天,公安人员找了她,也找了朱誉群。以后就没有下文。她去催,派出所说已移交上级部门。她又去找市妇联,妇联的同志很热情,八方为她奔走,而且直接找了检察院。后来,市检察院的同志还来找过她,反复讯问了有关情况,还将她保存的最好的物证——被朱誉群撕烂了的内裤(那上面还有朱誉群的精液)——交给了来人。三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没有下文。朱誉群照当经理和党委书记,每天照样趾高气扬。奇怪的是“七。一”那天,他还被授予市先进共产党员。她多次去问,得到的答复都是“你不要急,我们还在调查了解,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她的丈夫在日本留学,这件事她不敢告诉他,只有自己默默地承受。朱誉群找过她,要她不要再告,说:“你只要不再反映。我们一切好说。给你加两级工资,给一大笔奖金,要不,让你去日本探半年亲,等等。否则,有你的好戏看。”她不相信,她要斗到底。现在毕竟不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了。自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要用法律来捍卫自己、捍卫自己的尊严。

    她想得太简单了。一张罪恶的网已经向她撒来,一个挖好的陷阱已经移到了她的脚下。那年秋天开始的“严打斗争”将她作为暗娼抓了进去。她一再反映、申诉,但有好几个证人的证词,特别是盖有公司大印的《关于许琼卖淫事实的说明》的揭发材料,更不容她反驳了。不信组织的信谁的?许琼被判刑四年,送到监狱服刑。远在日本的丈夫得知这事后,二话没说,提出了离婚。

    许琼服刑满后,回到了这个生养她的城市,发誓要告倒朱誉群,要洗清自己的冤屈,开始四处告状。但收效甚微。最后找到了我和另几个人大代表。我们联名写了议案。全国人大很关心,将议案的有关内容转给了市里。市里也作了调查,回复还是和过去差不多。也就是说,她翻不了她的冤案。

    无奈,我们就只好让她来找你,用你这支如椽大笔,为这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弱女子伸张大义!

    仲秋看完信,又打量起面前的这个女人,心里有点乱。她的遭遇真如熊总写的这样吗?作为一个记者,可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但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已被岁月的沧桑折磨成了这副模样,看她的五官、她的身板,原本是一个美人儿啊!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当初,为什么没有告倒朱誉群?”

    女人叹了一口气,说:“他的关系网太大。公安、检察院和妇联开始都为我说话,也叫我写了不少材料,还提供了物证。以后就不了了之。然后就把我抓起来了。”

    “什么理由?”仲秋问。

    “说我是暗娼……”许琼全身抖了一下,眼泪滚了出来。

    “要证据呀!”

    她用手背抹了抹眼泪,说:“他们做了假材料,朝我身上拨脏水。朱誉群也倒打一耙,说我去勾引他,为了加工资、得奖金和到日本探亲。”

    “你的物证可以说话呀!”仲秋显得一点急愤了。

    “他们说,那内裤是我自己撕烂的……”

    仲秋抢过话头:“那裤子上的……”

    许群微微低下头,脸上泛起一丝淡淡的红:“说是我与别的男人的……”

    “叫他们去化验,看是朱誉群的还是别人的,不是一下就可以说明白了吗?”

    “他们说,找不到了。”

    一个弱女子,没有了可以证明自己清白的物证,面对朱誉群的强大的关系网,面对代表国家的专政机关,孤立无援,在那个时期,其结局可想而知。仲秋看见弱不禁风的许琼一直站在门外的过道上,真想让她进去坐着谈,话到嘴边,又被理智或者叫世故挡了回去。她现在是这种身份,家里又没有另外的人,万一……以后,他可说不清楚。

    几个新闻界的老前辈告诫过他:“你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特别是要讲真话,要敢于碰硬,要批评报道,那么你就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轻易受伤。被批评的人是会想尽千方百计来为自己辩护,来搞你,甚至不惜动用一级或几级组织来和你斗。”这些年,仲秋一直把它牢记于心,随时受用。他狠了狠心,让她继续在门外站着。这是他当记者以来,破天荒的第一次对采访对象的不礼貌。

    他把信折好,放进信封里,转换了话题:“你到哪些地方去反映过?”

    “能去的都去了。”说着,她从提包里取出一叠厚厚的材料,递给他,“后来,在别人的推荐下我才去找到了熊总。他和他的几个代表很热心,但是……他说,他们碰了软钉子。惟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舆论来呼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