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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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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批判“血统论”(2 / 2)
传单《出身论》,成为又一篇批判“血统论”的力作。1967年1月28日,由“首都中学生革命造反司令部”

    创办的《中学生文革报》刊登了《出身论》。《出身论》首先指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副对联“不是真理,是绝对地错误”。

    《出身论》指出,过分强调家庭出身,“是长期以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是“红五类”出身的人,“往往享受不到同等的政治待遇”,这是“不公正的现实”。《出身论》指出,一个人的成长,社会影响远远超过家庭影响。如“领导的教导、报纸、书籍、文学、艺术的宣传,习俗的熏染,工作的陶冶等等,都会给一个人不可磨灭的影响。这些统称为社会影响。这都是家庭影响无法抗衡的。”“人是能够选择自己的前进方向的”,“娘胎里决定不了”。因此,“一切革命青年,不管你是什么出身,都应受到同等的政治待遇”,提出应努力“填平这人为的鸿沟”。后来,《出身论》受到追查,这才查明作者是北京二十四中学的学生遇罗克。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称《出身论》是“反动文章”。遇罗克于1968年以“恶毒攻击”的罪名被捕。1970年3月5日被处决。直至1980年,遇罗克一案才得以平反。陈伯达在“文革”中做的另一“好事儿”,就是反复向红卫兵们宣传“要文斗,不要武斗”。在“血统论”盛行的日子,“红五类”们出于“强烈的阶级感情”,先是用巴掌、用拳头,后来发展到用皮带,对“黑六类”进行“武斗”。打人现象,越来越普遍。这时候,江青为之推波助澜,于是“打人风”迅速在全国蔓延。周恩来,陶铸、陈毅等,多次发表讲话,要求迅速制止武斗。

    陈伯达所起草的布告,也就是1966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发出的《重要通告》。全文如下:

    任何厂矿、学校、机关或其他单位,都不允许私设拘留所,私设公堂,私自抓人拷打。

    这样做是违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如果有人在幕前幕后指挥这样做,必须受到国法和党纪的严厉处分。从今天起,如有再犯以上罪行的,要立即处理。

    1966年11月20日,经毛泽东同意,中共中央向全国各地转发了中共北京市委的这一《重要通告》,并加以下按语:

    北京市委11月18日的重要通告,很好。现在转发全国,请各省、市、自治区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名义大量印发,在学校、厂矿、机关或其他单位内张贴。各地如有同样的情况,照这个通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