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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第46节 相对小资之远庖厨(2 / 2)
,利用别的香气掩住,然后哄妈妈吃。妈妈嗅觉也灵,一点点还是闻得出来,不肯吃,爸爸就要跳脚。我忌口更多,他就把种种伪装成猪肉。可我还是吃得出来,一沾就吐掉,所以挨了很多打骂。有次入家门就闻到一股怪怪的香味,就知道今日准有谁又拿了什么来,结果饭桌上果然端来一碟东西——爸爸把它弄成泥状,和鸡蛋姜丝一起炒,异香扑鼻。他叫我吃,说是兔子肉。我说兔子肉我不吃。他大发雷霆,叫我一定要吃。不得已,含着眼泪拈了一点进嘴巴,立即就吐了,说绝对不是兔子肉(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不说,总之,爸爸是个医生,当时我们就住在医院宿舍,对门是妇产科护士,自己想吧)。大哭。妈妈看不过去了,说不喜欢吃就算了,爸爸随手揍了我一下,算是放过我。这东西他吃了很多,好在这是唯一一次他心血来潮逼着我吃。

    那是在我读三年级到五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德化还是个宁静的小山城,生活水准还很低,都不舍得花钱在吃上面。爸妈工资亦微薄,但是他们却说不可以委屈了自己。朋友们都说我家厨房香飘十里。于是他们若是嗅到了什么味道,就挟瓶酒,敲开大门。妈妈添上碗筷,他们就坐下来和爸爸喝酒。我那时常提个小篮子,下楼帮他们买啤酒,一个篮子能放六瓶啤酒,等他们喝完了,再下去把瓶子退了取回押金。有时也打点地瓜酒,或买点下酒的零食。至于他们吃的我却大抵不敢碰。喜欢的就是一种小肉鱼。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微微金黄,然后淋上一点酱油,我配饭西西索索吃了下去,意犹未尽。至今都觉得是无上美味,并且很奇怪这种鱼极其普通,后来也吃,但总没有那时候留在舌尖上的美妙感觉。

    有了这样会做菜的老爸老妈,我更乐得远庖厨。何况做饭是一件烦心事,和每日打扫灰尘一样,提醒你人生有多么重复而乏味。于是早早对男朋友声明:将来绝对不下厨房。美滋滋的设想,早晨醒来,就有人把一罐热气腾腾的红茶和甜饼送到床边;晚上回来,又有人做好菜等我。他狡黠的说:“行,那你出钱,咱们每餐都出去吃。”可见终究逃不过下厨房那天。

    现在自己在新加坡,只能吃街饭了。上次回国,妈妈硬是叫我带上一个小小的电炖罐。半年掉了十斤肉,嗓子又老是不好,她委实心疼我。为了不辜负妈妈,开始研究煲汤。前天有生以来第一次把一个半熟的猪心放在砧板上斩成片,居然没有反胃,站在那略觉感慨,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吧。 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