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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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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问题与终极挑战(2 / 6)
的利益。

    2000年2月16日,美国主要从事人类基因测序和商业化开发的人类基因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s,现在的MonsantO 公司,就获得了一项“涵盖所有含重组基因结构(即遗传工程)的棉花种籽和植物”的专利。这项专利遭到了其它公司的反对,因为他们担心这项专利会给予一家跨国公司前所未有的对世界主要农作物的控制权。

    1994年·R·Grae公司又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并获得了第二个涵盖范围甚广的专利。

    这项专利是保护它“开发的把基因引入任何大豆品种的技术。”如同上述棉花专利,这项专利也在企业界和科技界引起了一片混乱。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所长霍廷(Gco:

    rfny in)博士,表示了他本人及他的许多同事的愤怒。他警告说:这类专利覆盖了一个物种的所有遗传工程类别,不管是什么基因或如何导人,把支配和控制我们在田园里种植何种作物的权利,完全放在一个发明者的手里。只要大笔一挥,无数农民和科学家的研究,将可能在一个经济劫持的法律行动中荡然无存。

    企业圈占基因库资源并把基因转化为商品的行为,正在遭到南半球人民的反对。世界上许多遗传资源都生长在这些国家,因为它们处在南半球的热带生态系统,它们将西方国家企业的这种行为称为“生物剽窃”或生物殖民主义:这些企业出资的基因勘探者穿越南半球,寻找稀有和不寻常的而且可能有商业价值的基因或遗传性状,这种勘探的回报十分可观,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南半球,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遗憾的是,专利法只是酬劳那些在实验室里做出创新的个人。世代以来的集体努力,统统被称为“先有技术”而不予考虑。在第三世界的许多国家看来,生物技术公司是在免费获取几千年的民间经验。公司们蚕食遗传多样性,以获得遗传财富的慷慨赏赐。他们把遗传资源加以轻微的修饰制作,然后用专利形式保护起来,再以高价出售。有史以来,所有这些产品都曾在农民和村庄之间免费共享或自由交换。

    随着基因组解读工程的不断深化,生命的奥秘不断地向人们展露,随之,人类改造生命的技术也愈来愈精进,当科技进展到完全可以控制及改造生命时,有能力施行的人简直就成了创造亚当和夏娃的上帝的化身了。

    扮演了上帝之手的大自然本身创造的生命,已经让我们的世界纷扰不休了,如果更多的扮演上帝的角色的力量大打出手的话,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们曾对生命充满着敬畏之情。

    我们曾经毫不怀疑生命的独特性,我们都在命定的身体里活出自己的样子。因为“自然”及“机会’,生命才会如此灿烂,如此多样化。

    我们总是期望活得更好,所以有人会去算命、改运、消灾析福,甚至其好良辰吉日,剖腹让我们的孩子出世等等。但让我们想像一下,当人类可以控制及改造生命时,这个“生命”代表的是什么意义?它跟我们去订制一个商品又有多大差别呢?

    我们可以按自己的心意订制孩子的长相、性别和性格,我们可以修改自己的身体状况,所有人都可以健康而美丽。“生命”物质化到“商品”的层次,当“按神的旨意”

    出生的“自然人”转变为按“我的旨意”改造出来的“人造人”,我们如何再为“生命”

    定义?

    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他的新书《高科技高思维》中描绘了这样的一个未来:市面上出现了人工设计的品牌婴儿,可供父母采购;其余的孩子都长一个样子。每代人以基因改造方式决定流行的特征,如身高、脸型、腰与臂的比例等。做父母的可能选定一款俊男美女,如蒙娜丽莎、芭比娃娃等做自己孩子的标准。做女儿的到了十几岁时则可能对父母大表不满,不是因为他们给取的名字不好,而是说他们给选的脸孔不对。做儿子的则抱怨爸妈当初为什么替他买了足球天分,而没有买篮球特长。

    读到这里,我们总会有一种“人何以为人”的感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邱仁宗将这种现象称为“将人客体化”了。他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生老病死的人工安排逐渐代替了自然安排,甚至有种倾向:社会问题也靠基因解决,这是非常可怕的。科学如同才华横溢的球员,而伦理学则是场上的裁判,激情四射可能会导致足球场上出现一些过火的举动,这时就需要通过规则来进行规范。而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不伤害、有利、公正。对于基因治疗,如果是治疗和预防疾病,是可以的。而对于非医学的目的,比如说改变容貌、高矮、头发的颜色等等,则应另当别论。

    但现实并不理会理论家的批评,它寻着自己的逻辑前进,甚至连法律也强化了这一现象。

    1971年,在美国工作的印度微生物学家查克拉巴蒂向美国专利局商标局(PItO拒绝了这项申请,理由是活的生物不可授予专利。但当查克拉巴蒂上诉到法院时,却获得了胜利。

    关税与专利上诉法庭的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