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D.Baltimore,1938-)分别在RNA肿瘤病毒中发现和证实有一种反向转录酶的存在。在这种酶的参与下,这种病毒可以用RNA为模板,反向地合成DNA,然后再以这段病毒DNA为模板,互补地合成RNA。这是RNA病毒复制的另一种形式。根据这个事实,人{1把中心法则作了修改为下图的形式。
这里遗传信息的转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用实线箭头表示,包括DNA的复制、RNA的转录和蛋白质的转译。另一类用虚线箭头表示,包括RNA的复制、RNA反向转录为DNA和从DNA直接转译为蛋白质。前一类的信息转移普遍存在于所有生物细胞中,后一类的信息转移只在RNA病毒中存在。至于遗传信息从DNA到蛋白质的转移,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活细胞中迄今尚未发现。
中心法则的实质是遗传信息,一旦转移到蛋白质分子之后,就不能再从蛋白质分子中转移出来。这是因为核酸和蛋白质的分子结构完全不同,在核酸分子之间的信息转移可以通过碱基互补配对来实现。但从核酸到蛋白质的信息转移则需要通过极为复杂的转译机构来完成,而这个机构迄今所知是不能反向转译的。中心法则合理地说明了在细胞的生命活动中,蛋白质和核酸这两类生物大分子的联系和分工。核酸的功能是储存和转移遗传信息,指导和控制蛋白质的合成,而蛋白质的主要功能则是进行新陈代谢活动和作为细胞结构的组成成分。所以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从全面看,固定DNA控制着蛋白质的合成,决定着蛋白质的遗传性质,但是核酸分子自身的复制、转录等生物学功能的发挥,也是离不开蛋白质(特别是酶)的控制的,离开了蛋白质或有关酶的参与,核酸分子的复制、转录等生理过程也不能进行。因此,在生物体中,蛋白质和核酸就是这样形成了一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自动控制体系,不断地进行自我复制、自我更新,使生命的存在、延续和发展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