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乐观进步观奠定了19世纪主流思想体系的基础。在这个世纪初,德·圣西门候爵强调需要科学地研究人类问题,而且他倡导建立在机会均等基础上的社会公正(de Sai ntSimon,英译本,1952;Manuel,1956)。他的弟子奥古斯特·孔德将进步法则作为他的新哲学“实证主义”中的驱动力。他在1830~1842年出版的《实证主义教程》(Comte,英译本,1952)中提出,人类的本性是后天形成的,因此从我们的理解上看,就必然会发生进步式的改善。在人类进步的最初阶段,知识构成了神学的基础,人们认为所有现象都是神作用的结果。在接下来的阶段,即形而上学阶段,自然本身被赋予了神奇的力量。最后,科学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只需描述自然法则,而不需要探讨更深层的原因。但把这种方法应用到对人的研究时,就会产生出真正的社会学,从而也可以抛弃宗教对道德的奖惩。孔德认识到,每一个时期都可以影响下一个时期的发展,但是他也无法避免像启蒙运动时期的人们那样相信人类的本性本质上是固定不变的。居维叶对拉马克生物进化学说的反对,造成了无法使生物进化与社会进步联系起来。因此,孔德丧失了将两种进化时期整合的机会,而不久英国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却利用同样的有关一种新体系的宏大思想,抓住了这个机会(Green,195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