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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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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一场戏性情皇帝明武宗]-1(8 / 9)


    刘瑾正在熟睡,宫廷禁卫军撞门而入,刘瑾惊起。军将也不多说,命令刘瑾立刻受逮入狱。

    刘瑾倒不是特别惊惶,问:“皇上在哪里?”

    军将回答:“在豹房。”(其实是和张永在一起)。

    刘瑾对家人说:“这事真是可疑!”但有诏逮人,他不得不从。

    转日,众臣上朝,不见了大太监刘瑾,交头结耳,似乎知道了他已经“出事”

    ,但没什么人敢声张。京城内情势也很紧张,巡逻士兵大批大批骑马上街,交驰于道,严防刘瑾党羽生变。

    起初,明武宗并没想杀刘瑾,毕竟多年老伴当,没功劳也有苦劳,没苦劳也有疲劳。

    听说要把自己发配凤阳,刘瑾写信向明武宗哀乞,说自己被捕时没穿什么衣服,想让家人回家捎两件衣服给自己,以此试探皇上意思。

    明武宗见帖,顿起怜意,命人交还刘谨故衣百件。刘瑾得意,对看望的家人说:“我仍不失为一富太监矣。”

    张永知道这件事,心内大惧,知道不马上重办刘瑾,哪天皇上“回心转意”

    ,刘公公又会卷土重来要自己的命。

    于是,张永下令有司以最快速度对刘瑾家宅进行抄搜。结果,“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白银)五百万锭,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

    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二百六十二束,金汤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袭……“,清单送上,这些骇人听闻的财物,并未让明武宗感到愤怒。

    让他勃然大怒的,是看到下列抄家搜得的东西:盔甲三千,衣甲千余,弓弩五百。

    最终要刘谨性命的,是搜得平日刘瑾在宫中陪侍皇帝时的一把扇子,让明武宗惊怒异常:扇骨内藏锋利匕首二枚!

    “这王八蛋果真要造反啊!”武宗皇帝拍案顿喝。于是,他下令锦衣卫、法司把刘瑾押至午门,命朝臣廷讯。

    刘瑾仍大大咧咧不在乎。在午门跪定,听闻给事中李宪也弹劾自己,他笑了,大声说:“李宪出自我门下,他也来弹劾我!”

    刑部尚书刘璟素怕刘公公得紧,此时也噤口不敢开言。

    见百官呆呆沉默,泥塑木偶一般,刘瑾更来了精神,大言道:“满朝公卿,皆出我门,谁敢审我?”众人闻言屏息。

    此时,驸马都尉蔡震上前,扬手给了刘瑾一个嘴巴,怒喝道:“我乃国戚,不出汝门,待我审汝!”

    此时,内廷又有武宗旨意传出,“打四十”。于是,五棍一换打,八名大汉轮打,一顿杀威棒,终于打消了刘瑾的嚣张气焰。

    蔡震问:“为何家中藏甲?”

    刘瑾:“用来保卫皇上。”

    蔡震大喝:“藏甲于自己家中,如何保卫皇上!”

    刘瑾语塞。这时,又有官员上前宣读抄家所得禁物,刘瑾知道事已毕露,只得承招。

    由于又挨打又挨夹棍,最后画押时,刘公公连笔也拿不住,揉手半天,才颤巍巍画成一个十字,算是画招认罪。

    “既上狱,(皇)上命毋覆奏,凌迟之,三日枭其首,榜狱辞、处决图于天下。”

    至于刘瑾受刑挨剐的详情,正史皆略,但当时监斩官张文麟为刑部河南主事。

    此人文人出身,退休后写书,详详细细记录了刘公公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经过:

    (刘瑾)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不知是怎样“科学”计算出的如此刀数),每十刀,一歇一吆喝(类似卖肉表演),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先剐零头,后来好计数)。(所剐之肉)如大指甲片(大小),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刀少,血易凝结)。(旁)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不知是否合医理)。

    至晚,押(刘)瑾至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刘)瑾尚能食粥两碗(保留元气,留待慢慢剐),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第一日在西角头)。

    先日,(刘)瑾受刑,颇言内事(泄露国家机密,骂领导人),(现)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奉圣旨,刘瑾凌迟数日剉尸免枭首……,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张文麟目见耳闻,当可足信。但就是凌迟数与天数含混,他笔记中只记录凌迟当日和次日,依理应凌迟三天。第一天剐了三百五十七刀,而他描写次日时,“数十刀气绝”,不知是如何凑算成律定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可能是漏记,也可能行刑记数另有讲究,但有一点非常可信:刘公公以近六十之年受剐,死得非常非常痛苦。但想想他从前害死那么多人,四位朝中御史犯小过也被他凌迟,就觉得这也真是上天有眼,罪有应得。

    行刑之时,昔日受害家属“争买其肉啖之,有以一钱易一脔者。”生吃仇人肉,也算替亲人报仇了。刘公公日日山珍海味,身上之肉味道应该不算质量太差。

    况且他又是阉人,定无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