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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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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策论新法(五更,求订阅)(2 / 2)
    “可!”那参与策论之人纷纷同意,最后将策论之议题定在了青苗法上。

    这个对于范铭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记得大学的时候他还专门做过这项措施的论文,青苗法,亦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王安石变法的关键内容之一。

    唐代宗时已有此名,“税青苗钱以给百官俸”。青苗法最早是参考了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在陕西发放青苗钱的经验,“部多戌兵,苦食少,令民自度麦粟之赢余,先贷以钱,俟麦粟熟输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余粮”,称之为“青苗钱”,王安石又在鄞县实验,效果良好。

    学者梁启超说,青苗法之创设,“有类于官办之劝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