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抓住我的舌头我就不会再吃了。”
“这样啊,”我忍俊不禁的拿过桌上连个渣滓都没剩下的盘托,“那这个是谁吃的?”
“我确实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他可怜兮兮的巴巴望住我,“可是纠缠在嘴里那惹人口水的酸和香醇的苦勾引我又尝了一口,这一吃,就再也没搁下了。”他有些委屈的摸着自己的肚子,“这不是我一贯的风格嘛,哎呦,撑死我了。”
“呵呵呵,活该!”那么大一块的蛋糕,我本来留着晚上自己吃的,被他风卷残云一般倏的全消灭掉了。
“不过,说真的,糖糖,这么久没见面了,你想我么?”他手里拿着一瓶苏打水,双臂趴伏在琉璃台上,一本正经的看住我。
切,现在想起这个了。刚刚一见面可是直奔了蛋糕去的,“糖糖,盈盈说你做的蛋糕好吃的咬舌头,先烤一个出来我尝尝。”
我看着他墨玉一样的眼睛。
确实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了。头发长了不少,颇有艺术家气质。皮肤还是怎么也晒不变的白皙,他们姓程的眼睛都带一点桃花,眼角险微微的向上挑,专注看着你时十分的勾人。
久不见他,我也问自己有没有想起过他。
答案是肯定的。
他是这个宅子里第一个向我示好的人,心无城府的对我笑,在厨房里看我煮饭,求着我给他做甜品吃,一大早闹我起床,骑机车带我出去玩,拉小提琴给我听。甚至因为我和林凡越冲突,被家里关禁闭。
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那段日子,他满足了我内心深处关于家庭生活和伴侣的某些憧憬,尽管我只把他当弟弟。
所有我对他正色道:“想的。”
他呆了一下,慢慢的笑了,嘴角弯弯的,像小孩子吃到糖。
我低下头,把用剩下的一只蓝莓塞进嘴里,也悄悄的翘起嘴角。
生日宴过后,宋盈对我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虽然开始时还有些许尴尬和不自然,但她实在是直爽不矫情的人,时间长了渐渐的相处十分融洽。
我们偶尔会一起上街购物、看电影、甚至和天天一起到游乐园玩。我和天天更偏爱惊险刺激的项目,每次都强拉着宋盈一起来,她开始抵死不从,一两次之后矫枉过正,瘾头大得不得了,一周不去玩个两三次就全身不对劲。
这天中午宋沥吃过午饭,老神在在的倚着沙发,白衬衫的袖子松松挽着,领带扯松了,扣子解开两粒,手上捧一杯茶,慢慢的吹去袅袅的热气,再抬头眼睛就有些湿漉漉的,眼神却是发亮,若有所思地盯着我。我看到他这样子,心跳就有些控制不住,哪里敢多看,心虚的低头收拾桌上的碗筷。
这些天他开始让我给他泡茶,天知道他从来都是只喝咖啡的,那个东西我只有做甜点时会用到,速溶的我就会,可是端上来他连看都不看一眼,还骂我笨,手把手教了我几次。我会很多复杂的菜肴,几乎吃过一次就能照猫画虎的做出来,各类烹饪相关的小家电我都得心应手,甚至花样翻新创造出新的功能。但我实在搞不定他那台德国进口的傻瓜咖啡机,煮出来的咖啡不是不够香醇就是酸度差强人意,当然这都是他说的,我喝着都没差别。发了几次脾气干脆不许我再碰,他想喝时找赵秘书准备。那个琪琪,微波炉都不会使却偏偏煮得一手好咖啡,实在是很神奇。
我乐得轻松,悠哉的喝茶,我自制的--中间添了几味中药炒制而成,说不上什么功效只是喝了许久习惯了。可是有一次他在吻过我之后忽然对这味道发生兴趣,然后就要求我给他煮来喝,几次下来这茶居然成了饭后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