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刘宗炜小心过了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摆明是对他不放心,怕他多嘴多舌。他是见人熟,但“泄密”错误-从来没犯过。
“摸完情况就回。争取能回家‘过年’...”刘探长望着眼前越来越多的建筑物,怅然道。
临行前,他曾征询程大——
向古淮警方通报关于“王顺利涉案”情况,尺度如何把握?是将王杀害王晴-后自杀,还涉嫌谋害宁远富—全盘托出呢?还是说一半、留一半?
程勇皱眉沉呤好一会儿,才明确决定:
只通报“王顺利涉嫌故意杀人(王晴)”一案,其他信息暂时不说。
理由有二—
一是“王顺利自杀”不是一般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他是因杀害王晴后-畏罪自杀,是王晴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王顺利的真正死因必须等到毒化、病理等多项检验结果出来,才能最后定论。现在不宜公之于众,哪怕对兄弟警方也要“保密”。
二是出于侦探“宁远富失踪案”的考虑。通常当地刑大配合外来工作时,都会和对象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一般会向村干部或熟人打听。这些中间环节及知情人处于“不可控”状态,存有较大“泄密”风险,不排除会惊动隐藏的另一嫌疑人。稳妥起见,不提王顺利还负有隐案。
换个角度论,“王顺利死亡”是放纵情欲、罪有应得。可在大年将至,这条死讯对其父母,将是何样锥心之痛啊...
腊月二十八上午10时许,古淮县刑侦大队。刘宗炜一行运气不错,正好赶上韩大队值班。刘探长说明来意—
怀仁镇流里村一个叫“王顺利”的,在桐溪县城关镇做生意,涉嫌一起杀人案?请大队帮忙—调查他的日常表现、家庭情况,还有社会交往等等,越细越好?前提是不能惊动他的关系人,必须“侧面”了解?
韩大队当即表态-全力支持、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