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去,还不得想些办法,让自己填饱肚子,难道就等着饿死?”看到王二之依然无动于衷,简简是气恨恨地说道。
王二之是愕然。
在简简看来,这小贼拦路打劫点钱财,这并不算是什么大事。她并不知道钱财有什么用处,只知道自己有吃有穿,又怎么会想到别人挣钱的难处?
然而不谋财害命,对她们就是天大的恩德。因为,生命是在她们身上的,是她们能够切切实实的感受到的。
有了切身的体会,她们才知道这个小贼的好,而忘了他其实也有恶,从而,她们对他,有满腔的同情。
而对于王二之这个执意要送这小贼去见官的人,她们就充满了意见。
这种人,真的很难说她是善,还是只是傻。
当然,现代社会,有些国家,是规定小偷只偷食物,不算犯罪,可以不受处罚。
王二之也认为,好的社会,应该保障所有人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
但是,这三个人,可不只是偷取食物这么简单,他们是活生生的拦路抢劫。这比偷窃罪,可是严重多了。这能和偷窃罪,同一个概念吗?
“我现在就算把他放了,这个人我们送他去见官,到时候他也要把他的同伙供出来的。所以其实,你们想放他,还是不那么简单的。”
王二之是对简简和小兰说道。
他妥协了,因为,他觉得,和两个白痴,是讲不明白道理的。
而且,他也觉得这小贼并不算十恶不赦。
所以,能放就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