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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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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幕 《汤姆叔叔的小屋》(2 / 3)
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

    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白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白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

    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白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

    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

    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虽然道格并不是很欣赏这个故事,但是却不妨碍他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去改编。

    “斯托夫人您好,有幸阅读了您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就想要见见您。今天终于见到您了,您的书写的很卓越,但是识字的人却并没有那么多。

    而现在,邪恶的南方反动种植园主,正在用他们的一切力量,反抗正义的北方。

    我们北方在武器上,在人数上都优于他们。

    但是,我却觉得这还不够。

    我们需要从另外一条战线,也就是——文化战线上也战胜他们。

    因此,美国报业集团,想要获得您的许可。

    请您允许美国报业集团将汤姆叔叔的小屋改变成为各种形式的戏剧。

    让那些哪怕看不懂书的人,也能了解汤姆叔叔小屋的故事。

    让更多的人知道南方那些奴隶主们的邪恶。”

    斯托夫人是一位一零后,出生在一八一一年。

    出生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牧师家庭里。

    因为父亲是著名的牧师,她从型沐在各种宗教理论当中,信仰无疑很虔诚。

    而到了二十岁的时候,她开始了写作。

    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她因为受到舆论的影响,开始写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无论是从前的她,还是现在的她,都是一位虔诚的信者,一位支持废除奴隶制的人。

    而现在已经五十出头的她,慈祥的看着年轻的道格,听着他喋喋不休的言论。

    她如此的慈祥,并不是因为她是一个慈祥的人,而是因为道格的身份——伍尔西校长的学生。

    耶鲁学园作为一所以清教徒为基川立的学校,从成立之初,就在信仰者中间有着有别于其它学府的地位。

    而作为校长的学生,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耶鲁学园,乃至是整个康涅狄格州宗教界,甚至是新英格兰地区宗教界绝大多数人对他的认可。

    而这也是道格能够崛起这么快的原因之一。

    许多时候,想要获得一些成就。

    并不是支持你的人有多少,而是讨厌你的人有哪些。

    在一个广泛信仰宗教的社会里,没有人拒绝和抵抗道格的崛起,他才能这样快的崛起。

    甚至,道格都以为他的崛起,有一些太快了。

    斯托夫人等待道格说道才说道,“上帝庇,我的孩子。我与伍尔西那个老家伙许久没见了,他还好么?”

    斯托夫人没尤待道格回答,而是自问自答道,“在我想来应该活的很好吧。你说你要讲我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成为剧本,进行其它形式的演绎。

    这我一点都不反对。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小的问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版权,没有在我的手中,而是分别落在了民族时代报社、约翰-失厄特出版公司,还有其它七家出版社的手中。

    我支持你对于我的进行改编,但是他们就不知道了。

    那些家伙,如果认为你的改编,会降低他们书籍的销量,应该就不会同意。”

    “是这几家公司么?”道格掏出一张纸问道。

    斯特夫人,戴上老花镜,伸直胳膊看了看,说道,“没错,就是它们。”

    “如果就是它们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因为他们都已经被我买下来了。”道格说道。

    “你把它们都买下来了?!”斯托夫人有些震惊道。

    她在这个年代,也可以算得上是美国前1%的富人。

    毕竟,她的书累计在全球的销量,已经超过了五百万册。

    但是,就算是她很有钱,她的钱顶多或许也之后买下一家出版公司。

    而现在,道格一口气将所有拥有汤姆叔叔的小屋版权的美国出版公司全都卖下了。

    这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