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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书院(2 / 2)
学田收租,以充经费,教学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念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了多为习举业而设的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

    元朝时,书院制度极为兴盛,书院遍及各路、州、府,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这是元代统治者从蒙古南下入主中原后,出于缓和阶级矛盾、进行文化控制的需要,元代统治者十分重视文化教育,其表现之一便是大力提倡理学,奖励书院,因而书院在元代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另一方面,官府对书院控制严密,自由讲学风气不浓,书院充满了官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