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用钢笔书写的字已经模糊,但是还可以辨认。上面写着:
王大彪同志和冯翠同志符合结婚条件,自愿结为夫妻。特此证明。
下面是西北行署的红色印章。日期是一九三八年四月一日。
老人看着这特殊的结婚证,老泪纵横。
王大彪身为团长,带兵参加抗美援朝,再也没有回来。他们没有孩子,翠老人也没有再结婚。
这是后话,提前交代就算。
结婚证已经打好,猴子和竹青柳奇志远一商量,决定第二就给王大彪和翠办喜事。
王大彪却犯了愁,他拿不出一个钱操办喜事。柳奇:“部队里不让喝酒,就以水代酒,水里放点糖就是。”
猴子:“钱的事我来解决。”
不知道猴子是怎么解决的,总之他给了王大彪一块银元,王大彪为翠买了一块大红头巾,还有一个碗口大的镜子,算是全部彩礼了。
又买了一斤白糖,给大家喝水用,另外买了几样果品,糖块,准备开个茶话会。
竹青和几个女兵收拾了一间屋子,剪出一些双喜字,贴起来,就算是喜房了。
据当时参加婚礼的一个战士回忆,他那是他参加过的世界上最简单也是最喜庆的婚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