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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侦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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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我不是凶手(十二)(2 / 2)
贵的第一次卖了,用这笔钱去买手机。

    她是走读生,回家的时候会经过网吧。

    观察了好多天,她看到有家网吧当天生意特别不好时,就偷偷溜进男厕,写下自己的腾Q号码,又迅速离开了。

    平日她会借助同学的手机时不时看看有没有人加她为好友。

    距离高考还有两周左右,一个男人加上她,两人聊了一会儿,最终谈好价钱和地点。

    手机登陆过的腾Q,不需要再输入密码就能登陆。

    被赵莹莹借手机的女同学偶然间登陆上了她的QQ,并偷看了赵莹莹和嫖客的聊天记录。

    她将这件事情告诉给了范晨,后者当天就提出了分手。

    杀害赵莹莹的那一刻,范晨究竟在想些什么,这些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

    (案件后续)

    6月19日晚上快要到12点时,一个穿着粉红色睡衣的女孩出现在了幸福小区,正巧遇到作案逃跑的范晨。

    在那之后,范晨再次回到过幸福小区,他想将作案的那把菜刀带走,尽管自己已经戴上了手套,警方采集不到指纹,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决定回到案发现场检查一遍。

    还没踏进案发现场,从一个屋子里边走出一位拿着菜刀的人,外貌像极了已经被杀害的赵莹莹。

    范晨被吓坏了,赶紧离开了案发现场,以至于在翻越栏杆时,忘记了戴手套,从而在上边留下了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