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型武侠,这是这部的特点。
但神妖斗法,只重法宝飞剑之类的荒唐怪诞描写,而人物形象苍白无力,七子十三生二十个人物面目一样,徐鸣皋等十二位英雄性格雷同,艺术上实在无甚可取。
从《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到《圣朝鼎盛万年清》、《七剑十三侠》,武侠的各种类型齐备。
《施公案》主要是飞镖暗器,《三侠五义》主要是刀法剑术和布设机关;《圣朝鼎盛万年清》主要是门派拳术。
《七剑十三侠》则在武艺中加上了“修仙之一道”,侠客成了能口吐飞剑的剑仙。
此后的武侠,包括近来盛行的台港武侠,除了吸收西方的写法,使人物内心描写丰富,作品结构精巧外。
如果单从武侠们的手段来看,可以说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在我们前面介绍的几部作品中都已具备了,他们只是模仿、抄袭,有的则加以巧妙地运用罢了。
除前面所介绍的公案侠义和武侠之外,还有《李公案》(李秉衡)、《刘公案)(刘墉)、《于公案》(于成龙)、《英雄大八义》、《英雄小八义》、《七剑十八侠》、《仙侠五花剑》等等,千篇一律,大体不出以上所介绍诸书之范围,故不赘述。
还有就是神魔了,关于神魔的话,可能有人会问,何谓神魔?
于此鲁迅在《中国史略》中说:“且历来三教之争,都无解决,互相容受,乃曰‘同源’。”
“所谓义利邪正善恶是非真妄诸端,皆混而又析之,统于二元,虽无专名,谓之神魔,盖可赅括矣。”
在这里鲁迅先生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