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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白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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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反抗(3 / 3)
的地位由此可推。

    姻缘的结合不尽然会是在单纯的当事人两厢情愿之情况下进行,通常在主要人物线之外的与生旦情爱相关之事都会被定位在衬托或对比的功用之上。

    对于生旦情感发展造成冲击与阻碍,在婚姻一事上就经常出现所谓的逼婚或拒婚等情节设计。

    这一类情节往往会成为剧情结构上一个冲突所引起的高潮之所在。

    但是我们从生角部分来谈,传统戏曲常见的逼婚情节类型为取得功名的状元进士因此获得皇上或权贵的赏识或认可。

    以「赐婚」或「邀婚」的形式欲令生角与另位素昧平生的名门闺秀结为夫妻。

    然而生角可能早已娶有家室,遂会辞拒此事。

    「拒婚」一事的穿插设计往往不会只是单纯的点缀而已,在戏曲中它通常又是用来开展另一个戏剧情境的转折与起端。

    被拒的权臣贵族可能因此恼怒愤恨,决意有所报复惩处,对拒婚的生角加以陷害,一段遇难受磨的情节从此延伸发展。

    而从旦角的立场来看,处于被动与弱势的古代女子婚姻大事多半掌控在父母兄长手上。

    最常见的女子拒嫁情节则是贪财恋利的父母兄长逼迫自家女儿嫁与鄙俗却富裕的商人权贵,拒嫁情节的设计一大作用便是用以衬托女主角的坚贞不移有节有守的高洁品格。

    另一种将姻缘婚事设计为情节高潮的方式则是安排了悔婚的情节,通常都是在生旦互有情意的情况下,因长辈不守婚约承诺而增添这桩姻缘的阻碍与艰难。

    例如典型的《西厢记》中崔母违诺悔婚,《明珠记》刘无双之父刘震对于曾经承诺的女儿与王仙客的婚约亦是有所犹豫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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