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我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小年,小家伙没有醒,就是又往被子里拱了拱。
我轻轻输出一口气,快速关上门,走到厨房。
经过房门时,我看到肖博的拖鞋,说明他已经上班了。
肖博上班的地方很远,幸好公司有班车,肖博早早地上了班车也就算是进了公司。
肖博学的是理工科,毕业后也一直做技术类的工作,人聪明,又肯努力钻研,所以在公司做的还不错。终于得到了老板的赏识,现在也做到了经理的位置。
我从来不给肖博做早饭。
虽然,我辞职的时候,义正辞严地说:“我是回家照顾孩子的,不是伺候你的!”
但这不是不给他做早饭的原因,我怕起得太早,会影响小年睡觉。
小孩子总是会像小动物一样敏感,身边的妈妈刚一起身,他们也会跟着一骨碌爬起来,不管上一秒是否还在沉睡。
我走进厨房,拿起煎锅,开始做昨晚就已经计划好的早饭。
虽然做不到五天早上不重样,但相邻的两天早饭是肯定不一样的。
我把煎锅放在火上,拿起一个鸡蛋,看了看,心想:“又一天开始了……”然后,把鸡蛋磕在锅里。
给孩子们买的是柴鸡蛋,蛋黄泛着橘黄色,在锅里滋滋响。
出锅前淋上几滴酱油,厨房里立刻充满了香气。
煎好的鸡蛋放在一边,取出一片面包放在锅里继续煎,煎到两面脆脆的,是哥哥小百最喜欢的口感。
从冰箱里拿出草莓酱,挖出一小勺放在面包片上,然后盖上煎好的鸡蛋。
这边厢,兑上一杯温开水,就该去叫小百起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