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明末小平民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百六十二章 哪敢怠慢(2 / 2)
法无情!”

    说完,孙传庭又是喝道:“军法官何在!”

    “下官在!”

    “命你向所有军士重申我大明军法十七规,不得有误!”

    “下官尊命!”

    那军法官此时哪里还敢对孙传庭的命令有半分迟疑,接下命令后,就是转过身去,大声对军士们说道:“大明军法十七规,第一条,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第二条,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第三条,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第四条,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第五条,扬声笑语,藐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一条条的军规都是一一道出,条条都是犯错必杀,再看看死在地上的那五个千户,听的那些军士们都是胆战心惊,第一次,他们对军法都是产生了深深的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