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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霸皇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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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官职制度(下)(3 / 5)
于发生这个事件,朝官议论纷纭,都认为由郎官主持科场,职位太低,威望不高。于是,玄宗决定把主考权移给礼部,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此后,历代相沿不改。

    唐皇朝对选拔人才十分重视,严防弄虚作假,挟带舞弊,每逢科考,兵卫森严,防患备至。举人入场仪式,也极为隆重。《通典·选举三》说:

    先试之期,命举人谒于先师,有司卜日,宿张于国学,宰辅以下,皆会而观焉,博集群议,讲论而退。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呵出入,以防假滥焉。

    进士及第,是一种很高的荣誉,当时人称之为“登龙门”。发榜之后,有曲江会、杏园宴、雁塔题名等活动。进士曲江大会,有时皇帝还登紫云楼垂帘观看。士子登科之后,并不立即授予官职,还要再经过吏部考试,这种考试,叫做“省试”或“释褐试”。考试合格,才能授予官职。吏部复试分四个方面,据《通典·选举三》载:

    其择人有四事:一曰“身”(取其体貌丰伟);二曰“言”(取其言词辨正);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尤长)……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拟其官;已注而“唱”示之,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三唱而不厌,听冬集。

    另一条途径是经过地方长官如节度使、观察使等的荐引,先作他们的幕僚,然后才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职。

    武则天载初元年(公元689年)二月,亲自在洛阳殿策问贡士,开后代科举制度殿试之先例。不过,唐代的殿试,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举行的,并没有成为制度。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名公巨卿之门,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称为“投卷”。若直接向礼部投献的,称为“公卷”,向达官贵人们投献的,称为“行卷”。投献的作品,有诗、有文、也有表现史才、诗笔、议论的小说。投卷的办法使一些确有才能的人得以显露头角。据《唐摭言·公荐》记载,牛僧孺以《说乐》得到韩愈、皇甫湜的赏识,杜牧因《阿房宫赋》受到吴武陵的推荐。但是,欺世盗名,弄虚作假者,也不乏其人。中唐以后,投卷多而且滥,弊端百出,一些主考官不得不规定投卷的数量,投卷完全流于形式。

    考试与推荐相结合,对选拔人才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他们利用职权,为自己或同僚的子弟请托,甚至对主考官进行威胁。例如天宝年间,礼部侍郎达奚珣主持考试,不准备录取杨国忠的儿子杨暄,杨国忠知道后,大发雷霆,达奚珣被迫录取了杨暄,而且使他名列前茅。

    自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鼓励民间学习武艺。此后,凡文科考试之年,同时举行武科。武科考试项目以骑射为主。科场由兵部主持。

    文武科士人经过复试合格后,按例分别给以凭照,谓之“告身”。这种“凭照”犹如今之身分证。《通典·选举三》说:

    各给以符,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武官则受于兵部。

    此外,唐代还另有一种特制选举,四年一次,称为“南选”。《通典·选举三》说:

    其黔中、岑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制科,是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唐代制科,名目繁多。王应麟《困学纪闻》说:“唐制科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其中最著名的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应制科考试的,可以是得第得官的人,可以是登过常科的人,也可以是庶民百姓。制科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通考·选举考三》说:“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尽管如此,制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还是不如进士科。《封民闻见记》说:“制科出身,名望虽高,犹居进士之下”。

    总之,自魏晋以来所造成门阀的九品中正制,至唐代才完全废除。由于隋唐实行科举制,一般有才学的人,才有登阶仕进的机会,也可以与世族官吏通婚结亲。于是,门第之风随之衰落。门阀世族的衰落,非贵族出身的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豪门世族在政治上独占优势的地位便开始动摇,“九品中正”制自然也随之垮台了。所以,依靠考试成绩,不靠门第的科举制度才应运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取人,取人大权掌握在大小中正手中,而科举制度是以学业取人,取人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科举制度的确立,可谓中古社会政治上的一大变革,这种选拔官吏的办法,多为后世沿袭。我们认为,科举制度一方面是统治阶级选拔官吏制度的一大进步,同时也是封建**政府牢笼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书呆子的一种手段。

    唐代官吏的考课制度

    隋唐的科举制是选拔官吏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