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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御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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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是不是太仁慈了?(2 / 2)
就像是在嘲笑王明似得!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若是签订合同,必须在监护人的监督下,且监护人所代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对方见另一份合同已经签好了,直接抓起那份买断的合同逃之夭夭,这让某个把合同当枕头睡觉的废人感觉自己被打扰了,醒过来以后还大骂那人没素质巴拉巴拉……

    所以呢,这个家没散,真的是王明心态放的好!

    知道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王明,终于痛定思痛,决定漫画小说两手抓,咱不止要当个小说家,还要当个漫画家!因为漫画这东西是按页收费,而且只有分成这一种制度,所以在小说创业失败以后,王明开始自己的漫画家生涯!

    为了快速聚拢人气,王明一上来就使出了杀手锏,直接将经典漫画《龙珠》搬了出来。

    可惜的是,就连漫画这种按页收费的东西,某废人也能搞出幺蛾子!

    她竟然把这部作品加入了大神免费分类当中,也就是说这部作品以后再也赚不到一分钱了。

    大神免费分类并不是不赚钱,而是将赚到的钱都提供给了前线的精英们,给那些在前线守卫边疆的战士们提升实力了,既然如此那其他的大神们怎么还加入呢?这是因为人家已经把所有的版权都卖出了个好价钱了,所以人家不害怕啊,相比于版权而言,读者的打赏虽然也不少,但毕竟比版权收入差了一些!而王明呢?漫画刚画到参加天下第一武道会的时候,因为还未全力全开,所以版权什么的,王明还死死攥在手里没有卖出去,可惜在一夜之间就全部化为了泡影,才刚过了一个月好日子的王明,直接被打回深渊,不仅如此,还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每三天更新一话《龙珠》。

    因有国家的法律的限制,即“加入该分类的人,在作品完结前,必须保证三天更新一话,不然则会由法律实行惩罚!”,这让王明捏着鼻子认了,不过王明准备将剧情推进到打败沙鲁则大结局,毕竟不得一毛钱的我还这么有节操,你们还不感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