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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清明前。
初春原本应该是阳光明媚,万物复苏的好日子,但此刻潮湿的路面映照着灰茫茫的天空,一场阴雨刚刚过去。
“唔……好痛……”
头顶的剧痛将林宇唤醒,但林宇仍旧无法判断自己意识到底是否醒来,此刻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沉重到无法掌控。而腹部的饥饿感突然如潮水一般接连涌来,连绵不绝的痛楚像针扎一样难受,但这个瞬间很快就被脑海中的翻江倒海所淹没。
林宇自记事以来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过,仿佛自己的大脑被人拿棍子来回的搅成了一团烂泥。
脑海之中,无数的画面碎片在不断的翻腾着,两段完全不同的记忆人生出现在了林宇的脑海中,如同在油锅中加水一般不断的爆裂,无数杂乱的记忆莫名其妙的冒起又突然熄灭。林宇时而觉得自己是一个特种兵,正在漆黑的夜晚穿越丛林;时而化作一个逃出家族的公子哥,一路沿街乞讨,受尽路人的白眼。
“轰……”无数轰鸣在林宇脑海中炸响,就在林宇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坚持不住晕倒的时候,突然闷哼一声,只感觉自己鼻孔中有一道温热的液体流下,带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喝!”随着一声暴喝,部队中训练出来的铁一样坚定的意志让林宇强行睁开了自己的双眼,看清了自己的处境。
如同在睡梦中清醒一般,远处模糊的景象逐渐变得清晰。林宇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破房子的瓦片,摇摇欲坠的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而再往后看是灰茫茫的天空,看样子应该是才刚刚下过一场雨。
林宇动了动手指,又艰难的扭动了一下脖子,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林宇此刻正躺在几堆破衣服上,随着目光下移,自己多年来在部队锻炼出来的强壮体格消失不见,变成了一幅白皙,弱不禁风的身体,此刻正斜靠在一个大树旁,头顶有几个破木条和树枝撘成了一个简单的支架,几件烂衣服挂在上面遮风挡雨。
自己这是穿越了吗?
林宇记忆中自己是一名特种兵,正在执行任务,一枚子弹打中了自己的头部,随后便失去了意识。
应该是穿越了!可是这开局未免有点……太那个啥了吧?林宇低头看到自己瘦小的身躯,几处明显的淤青,甚至有的地方明显看出被殴打出了血迹,毫无光泽的皮肤,只披了几件烂到不成人形的衣服在上面,林宇被气得差点笑了出来。
沉吟之余,林宇开始从记忆中读取这个世界的信息。
自己这副身体的前任主人,也是叫林宇,今年十七岁了。前任林宇原本在一个修真家族长大,父母在族中地位较高,但自己却因为毫无修真资质,也不肯下功夫练习武技,便一直在家族中好吃好喝供着,对家里的一切都不闻不问,平日里游手好闲,惹是生非,欺男霸女,是城中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
然而突然某一天,林宇的父母突然毫无征兆的带着林宇八岁的弟弟林正逃离了家族,同时也吩咐了一名管家拿足银两带着林宇逃跑。而在连续逃了三天三夜之后,管家趁着林宇睡觉之际,拿走了所有银两,悄然离去。
随后林宇因为一无所长,只好抱着侥幸的心里去赌场碰运气,欠下了当地的地痞流氓一屁股债,输光了全部家当不说,将唯一能证明身份的玉佩扣在了赌场,悻悻离去。
身无分文的林宇最终落得沿街乞讨的下场,而街上的地痞流氓,隔三差五遇见林宇一次,便会以要账为由,林宇拿不出值钱的财物便会被殴打一顿,前任林宇就是这样被多次殴打之后,郁郁而终。
“这种死法,也是够窝囊的。”林宇感叹道,“明显赌钱的时候被人出了老千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的地痞流氓,林宇的眼神中逐渐露出一丝精芒。
“得找个机会去讨债了,居然连信物这种东西都能被扣押出去,被打死在街上怪得了谁。”林宇不禁开始同情起自己的前身,信物这种东西自己是一定要拿回来的,否则林宇都不知道如何才能回得了家。
林宇城镇名为雁城,城里据说除了城主府雁家大小姐拜了宗门修行成为了修士,其余皆是凡人和武者。以林宇以前在军中的格斗技巧,要收拾几个地痞流氓,自然不在话下。想到这里,林宇便慢慢的坐起了身子,向大街上走去。
……
“冰糖葫芦,新鲜的冰糖葫芦!”
“渝记牛肉面,三十文一碗,物美价廉!”
“卖烧饼喽,新鲜的烧饼!”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各式各样的人川流不息,雁城的百姓过得很贫苦,大部分商铺都是用泥土和粪便糊上去的土墙,再盖上黑色的瓦片,不时还有残留的雨水从已经长出青苔的瓦片上滴落下来。
此刻正是下午集市最热闹的时候,林宇一边感受着初春温暖的阳光,一边到处东游西荡。
终于,在林宇再次晃进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对面一个混混模样的人走了过来。
“哟,这不是那个赌场的窝囊废吗?”一个长着一副尖嘴,留着络腮胡子的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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