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别说很多掺杂着有价值观念、利益纠葛的社会事实了。
假如你说医生没有良心,那么,不好意思,所有的医生听了恨不得要咬你一口,虽然你说的不是他,但他是医生,这个职业、身份就构成了他的自我,在心理上等于你是在说他,这个事实(无论是不是事实)是他在心理上坚决要抗拒的。
虽然弗洛姆早就告诉这个世界的男男女女,说一个人是医生、是公务员、是老板、是民工,并不代表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那只是他的职业,他的身份,并不是他本身。但是,有多少人听进去了?
有时候这很要命。有句话叫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个在异乡漂泊的人只要聊起是同一个地方的,立刻激动得哭天抹泪,终于找到组织了!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上过老乡的贼当,或见识过老乡的冷酷无情。骗老乡是最容易的,认为老乡最值得信任,或认为穷人相对比较善良,仅仅是我们愿意这样想而已。
两个虽然来自于同一个地方(国、省、市、县,视一个人在哪个他乡来界定),但以前从未打过交道的人,仅仅因为都在外地,突然之间就弄得很有亲切感,完全是因为,在外地他们始终是他者,而某某地方的人给了他们一个共同的自我。上老乡的贼当,就在于这个自我蒙蔽了他的眼睛。但是,假如他们两个人都在本地,这个共同的自我就消失了。两个广东人在北京,广东人就构成了他们的自我。但如果他们都在广州,一个是湛江人,一个是韶关人,在不和外省人对照的情况下,广东人这个自我对于他们来说就毫无意义,他们又会分别与其他湛江人、韶关人寻找共同的自我,以此类推。
地方的人可以构成你的自我,但你的朋友、你的亲人、你所崇拜的人,一面国旗、一尊土地神等,也可以构成你的自我。那么就有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的这些自我,在你的心理结构里各占多大的分量?就是说,当他们发生冲突时,你站在谁的一边?
以你的老乡和你的朋友的冲突为例。两个人先是言语冲突,继而拿刀对砍。你无法调解,而且必须选择站在谁的一边,那么,你帮谁?
情况很明显。除非这个老乡同时也是你的朋友,否则你不可能帮他,因为在你心里,和他联系在一起的自我,并没有和朋友联系在一起的那个自我有分量。
但是,如果是国家、民族间的仇杀,情况往往就颠倒过来了。有一部拍得很不错的电视剧叫《雪豹》,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一个非常牛叉的中国人和一个非常牛叉的日本人在德国学特种作战,他们俩既是同学,也是朋友。但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后,他们立刻成了敌人。和国家、民族联系在一起的自我,远比和朋友联系在一起的自我重要,因为前者是一种和人的尊严捆绑在一起的大我。
正是如此,政治宣传、商业营销、媒体炒作要引爆群众消费者读者的狂欢就非常容易,使劲刺激那些构成了你的自我的东西,让你进入一个局、一个心理情境即可。把自己视为自由民主的化身,把对方说成是专制独裁的魔鬼,远比喊几句正义的口号更具号召力,更能招募到一群至死不渝的炮灰。
(3)一件事情只要在我们的心理上存在,我们就会频繁地穿行在两个极端:或爽得要死,或活不下去
人最终当然不可避免要死,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去死。要生,不要死,这是生命本能的第一铁律。
在心理上也一样,人也要在心理上生存。它是心理的第一铁律。懂得这个铁律,我们就掌握了破译几乎人类一切言行的密码。
在电影电视上,你一定见过一些地痞流氓在高僧面前骂骂咧咧,手都指到高僧的鼻子上了,但高僧看都不看一眼,要在地痞动手几次后,他才会把地痞打得满地找牙。
为什么高僧根本就不愤怒?很简单,地痞挑衅羞辱他这一事实,当然被他看见,但在他心理上并不存在。他已经有足够的理性能力,看穿地痞这一行为的无意义和虚妄。在心理上不存在的东西,就不会激起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地痞这样做马上构成了一个心理上的事实,从而威胁到了我们心理上的生存。为了维护我们的心理生存,情绪马上控制我们对他的行为作出反应,狠狠地教训他。
电影电视上也经常有这样的镜头:在某个集市上,出现了一帮地痞,他们耀武扬威,调戏良家妇女。突然从天而降一位大侠,英雄救美,把地痞打得鬼哭狼嚎。为首的地痞捡起一条命准备要跑,同时摆出一个POSE(姿势),回头声嘶力竭地指着大侠喊:你等着!
地痞这么干就是要维护自己的心理生存。被大侠打趴下,让他很没面子。为了让自己在心理上能够生存,他必须装,在心理上否定他干不过大侠这一事实。威胁大侠让他重新找回了自我。
心理生存的力量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时,一个人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心理上生,他宁愿去死。革命战士刘胡兰为什么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屠刀下不怕死?就是因为叫她背叛信仰,比杀了她还要难受。一个人之所以把心理生存视为必须服从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