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只是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而资本是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这就是现代企业的由来。没有企业生产,只有市场交易,是产生不了利润的。企业的性质在于追逐利润,而不在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所谓的节约交易费用。显然,即使没有交易费用的节约,甚至交易费用还有所增加,但只要有利润,就可能有资本主义企业存在。科斯的理论的核心,其实是要把剩余价值归因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否定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从而否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为资本主义制度而辩护。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
因此,我们在这里最初看到的利润,和剩余价值是一回事,不过它具有一个神秘化的形式,而这个神秘化的形式必然会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因为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必然变成不是由可变资本部分引起,而是由总资本引起。因为在一极上,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我们知道,商品的成本价格小于它的价值。因为W=k+m,所以k=W-m。只有m=0,公式W=k+m才会归结为W=k,即商品价值=商品成本价格。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是决不会发生的,就正常情况或现代庸俗经济学中的所谓均衡情况而言。虽然在特殊的市场行情下,商品的出售价格可以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甚至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以下。
因此,如果商品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的,那末,利润就会被实现,这个利润等于商品价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也就是等于商品价值中包含的全部剩余价值。然而,资本家即使低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也可以得到利润。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总会获得利润。用我们的例子来说,商品价值=600镑,成本价格=500镑。假定商品按510镑、520镑、530镑、560镑或590镑的价格出售,它就分别低于它的价值90镑、80镑、70镑、40镑或10镑出售,但从它的出售中仍然可以分别得到10镑、20镑、30镑、60镑或90镑的利润。在商品的价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从而在现代庸俗经济学家头脑中引起的混乱也越大,并给所谓的“企业家才能”提供了容身之处。
这不仅可以说明日常的竞争现象,例如某些低价出售的情形,某些产业部门的商品价格异常低廉的现象等等。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政治经济学迄今没有理解的关于资本主义竞争的基本规律,即调节一般利润率和由它决定的所谓生产价格的规律,也是建立在商品价值和商品成本价格之间的这种差别之上的,建立在由此引起的商品低于价值出售也能获得利润这样一种可能性之上的。
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资本中已经消耗的组成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预付资本价值就会消失。从这个观点来说,资本家就乐于把成本价格看作商品的真正的内在价值,因为单是为了保持他的资本,成本价格已是必要的价格。况且,商品的成本价格还是资本家自己为了生产商品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因而是一个由商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购买价格。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象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关于这种错觉,我们在第一卷第四章第二节(《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述,现在,我们回头看一下托伦斯等人在把这种错觉看成政治经济学超过李嘉图的一个进步时再次提出的那种说法。
“自然价格由生产费用构成,或者换句话说,由生产或制造商品时的资本支出构成,它不可能包含利润……一个租地农场主为耕种他的田地支出了100夸特谷物,而收回120夸特,这20夸特就是产品超过支出的余额,就是他的利润;但是把这个余额或利润叫作他的支出的一部分,却是荒谬的……一个工厂主支出一定量的原料、工具和劳动所需的生活资料,而获得一定量的成品。这个成品,同为了获得这个成品而预付的原料、工具和生活资料相比,必须有一个更大的交换价值。”
托伦斯由此得出结论说:出售价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或利润的产生是由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