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世界当代军事史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3.军备竞赛与军备控制(2 / 3)
规定任何具体措施,因而这项计划的实质是确保美国的核垄断地位,阻止苏联拥有核武器。苏联提出反建议,要求禁止使用和制造核武器并立即销毁现存核武器。这些建议反映了美苏两国保持与打破核垄断的斗争。50年代初苏联也拥有核武器后,双方又多次提出控制核武器的建议,但均无结果。

    关于全面裁军。在战后初期,苏联的常规军事力量在数量上多于美国。

    美苏两国都声称要" 全面彻底裁军".苏联主张,东西方国家按相同比例裁军,并要求撤除在欧洲的前沿基地和从德国撤出外国军队。西方则主张,双方将军队数量裁减到相同水平,并要求首先建立严格的核查制度。1955年5 月10日,苏联建议在两年内将美国、苏联和中国的军队裁减到100-150 万人,将英国和法国军队裁减到65万人;建立经常的检查制度;停止核试验,分阶段禁止核武器等。这些建议包含了西方国家曾经主张的许多内容,但最终仍为西方所拒绝。美国转而提出开放天空以便于相互检查军事设施的建议。苏联认为这不是裁军,而是为了收集情报。此后几年间,苏联和中国主动裁减军队人数,但裁军谈判毫无进展。1957年11月,苏联退出联合国裁军问题小组委员会。

    第二阶段:防止核扩散(1958-1969 年)

    50年代末以后,美国和苏联都已拥有相当数量的战略核武器,美国仍然保持优势。1962年发生了导致美苏两国剑拔弩张的古巴导弹危机。其他一些国家也接近拥有核武器。美苏两国把军备控制谈判的重点转向防止核技术扩散,以确保它们两国以及英国对核武器的垄断。这一阶段的谈判主要在美苏两国之间进行,达成了最初的一批军备控制协议,但并未对美苏军备竞赛实行实质性的限制。

    1958年10月,美国、英国和苏联开始举行禁止核试验谈判,并在此后两年内停止进行核试验。1963年8 月5 日,三国签署《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规定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而不禁止地下核试验。这实际上是针对尚未掌握地下核试验技术的法国和中国的。此后,美苏两国都进行了大量地下核试验。

    1968年7 月1 日,美国、苏联、英国等国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核武器及其制造技术,非核国家不制造、不接受核武器。这实际上是为了巩固美苏两国的核垄断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阻止更多国家拥有核武器的作用。

    此外,拉丁美洲各国于1967年2 月14日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使拉丁美洲成为第一个有条约约束的无核武器地区。

    第三阶段:限制战略核武器(1969-1981 年)

    60年代末,美苏两国的核力量首次达到基本平衡,双方的战略态势发生变化,东西方关系有所缓和。双方的战略武器数量都已超过2000件,继续增加数量已无多大实际的军事意义。它们经过两个阶段的谈判,分别在1972年5 月26日和1979年6 月18日签署《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若干措施的临时协定》和《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分别规定这类武器的最高限额为2500件和2400件,到1981年底降为2250件。这两项协议的共同特点是:限额并未超过双方当时的拥有量,不要求削减数量;未对核武器质量作过多限制,为双方把核军备竞赛的重点由数量转向质量留下充分的余地。

    由于70年代末美苏关系转趋紧张,1979年的条约未得到美国国会批准。

    1972年5 月26日,美苏两国还签署《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规定双方可各部署两个有限的反弹道导弹系统,并且不再发展这类系统。事实上,当时双方都不掌握成熟的反弹道导弹技术。

    第四阶段:削减核武器和常规武器(1982-1991 年)

    80年代前期,东西方关系再度紧张,世界多极化趋势进一步发展。美国全面加强军备,并制定" 战略防御计划" ,研究以外层空间为基地的战略防御系统,把军备竞赛引向外层空间。苏联在欧洲部署新的中程导弹,招致美国采取同样措施。苏联经济停滞,国内日益困难,更迫切地希望减轻军备竞赛的负担。1985年以后,军备控制与裁军谈判在三个重要领域取得进展。

    关于中程导弹。谈判最初围绕部署在欧洲的中程核导弹问题进行,苏联曾主张与战略武器和空间武器谈判相联系。1986年1 月15日,苏联提出全部消除美苏两国在欧洲的中程导弹,即" 零点方案".随后又同意与其他军备控制谈判脱钩,同意消除全部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此即" 全球双零点方案". 1987 年12月8 日,美苏两国签署《关于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规定在1991年6 月以前销毁全部射程为500-5500公里的导弹,并进行现场核查。这是第一项消除整个一类核武器的条约。虽然条约规定消除的核弹头不足美苏两国核弹头总数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