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余导有迟疑,林雨柔态度强硬,如果这部戏我没有任何话语权,宁愿不做。余导无奈,只能同意。
我想起天地英雄传,林雨柔只是演员,在里面受了好几次委屈,所以这次才会强硬。等晚上回去问了,才知道,林雨柔是要给自己公司打牌子。
简单说,以后林雨柔接戏,不再是个人名义接,而是以公司合作的名义。虽然叫法上是林雨柔工作室,但那也是一个组织机构,林雨柔是法人。
这里面牵扯的不仅仅是个人话语权,最要紧的,是合理避税。影视公司的税收在17%,但小规模作坊的税收在3%,简单一个称呼,省下14%的税收。尤其影视行业暴利,动辄几百上千万的利润,14%能省不少钱。
林雨柔说,她个人接戏属于畸形高收入人群,制作方给的酬劳都会扣税,比例非常恐怖,差不多在三成,一百万要缴税三十万上。
这税征的我心惊肉跳,同时感慨,明星真有钱。
林雨柔看着柔柔弱弱,吃饭时候为了争取出品权,不惜放出豪言,“不行我也投资两千万进去,这样总可以吧?”
晚上睡觉,我再看她,手都不知道往哪放。看到床上落了一根弯弯曲曲的毛发,经过对比辨认,确定是林雨柔的,因为我的粗而长,她的细而软。捏在手里感慨,这一根毛拿去外面拍卖,只怕也价值好几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