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都认为是原不对。
都是原主得罪人太多,没有人帮忙说话,给了那小青梅可乘之机,帮忙做衣服鞋子,哼!
“二春,在想什么,你这孩子发呆什么,是不是想吃肉,卫国是先发现的人,而且早就在山上,我家肯定多分一些,到时候你拿回家去,你不会做的话,我帮忙做好,你带回去,到时候给你婆婆分一些,别小气。”
没看见除了送去换钱的,还有不少人去山上,人多,动物都是怕人的,危险就不大,据说到现在都没有全部挑完,据说还有不少,大家都兴高采烈跑去捡肉了。
钱小月娘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她打算给那边分分,还有卫国不小了,可以说对象了,得准备了。
“我是手不紧,那次赢钱没买肉吃的,你还是留下来自家吃吧,对了,小天娇就留下来几天,我过几天再过来接孩子。”
其实李晓西那次赢钱不是李母盯着,就是被小青梅骗走了东西,已经好久没拿过什么回家了。
不管后娘的再三留人,跟几个熟脸的婶婶打了招呼,最后还是被塞了一只野兔子,让她拿回家去吃,还替她遗憾,如果留下来的话,肯定有肉吃,还可以分不少。
不管人家也表示理解,当人媳妇,可不比当闺女那会自由。
钱小月更是把人送出村口都没舍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