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他审美享受,即可以带来最高级满足的事物,美感产生的过程,优美的现象。作为把握现实的高级形式,美是专门赋予人的意识的。美的典型特征是社会的精神进步才有的。
美具有精神价值。但它从不引起对所观赏的事物的自私态度。它不引起味觉和嗅觉神经的快感,对人的身体没有必然直接的作用,不给人以皮毛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对人体毫无用处,我们无法摸到它,接触它。审美享受始终是精神的、智力的享受。当我们在并非饥饿的时候品尝一只新鲜多汁的苹果时,苹果的颜色和形状美并不满足脾胃的生理需要。可以说,这种美是由感知它的精神来“消受”的,它给人以特别愉快的、高级的满足。帕西写道:“美的事物使人只是想起人,使人无比喜悦,唤起他的人性观念,而非引起情欲和对满足生理需要的追求。”
真正美的魅力的诞生本质上是一个长远的社会过程。本能之树长满了生命力的无形之根,它们促使整个机体不断地升华。美的社会现象就在本能之树上开出的灿烂花朵。人类理想的生物标准逐渐服从由社会决定的价值方向,服从于文化的要求,并凝聚成一个整体。
审美态度集中于爱情上,就是指某种恰当性,就是种属的繁殖和自我完善的体现。个体的生物属性,对身体和谐形式的最理想的发展必然会变为审美化的对象。美总是要求健康的,各种生理反应轻快而完整地进行。
西塞罗曾说:“优雅和美不可能与健康分开。”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人道主义者洛伦佐·巴拉强调说,健康是一种宝贵的品质,是“肉体的天赋”,是大自然的恩赐。他写道:“很多健康的人并不美,但是却找不到一个美的人是不健康的。”
美的规范总是各有自己特色的,造物主增加着万物的色彩。贺加斯写道,“整体美”就是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般尺寸,无论大小,都要最恰当地适应内在功能的完成。
不能否认美同生物种属的完善和“尺度”紧密相连。生物的“种属尺度”,对人来说,它有两种典型的性区别。女性美是肌肤圆润富有光泽,面孔红润鲜嫩,隆起而富有弹性的乳房,身体灵活而匀称,以及同生命之母的形体的恰当配合。奥维德在赞美美艳绝伦的海伦和光彩照人的阿佛罗狄忒时,就表达了古代理想的美女身体:柔软白皙、苗条滋润、比例匀称。 女性柔软是生命力的形式和完善的表现。女性美在人们心目中既具有大自然创造和谐形式美,又突出了女性精神价值。据居约的话来说,她应该是“高大、有力、面颊红润……形体丰满,能最好地满足性本能”。
在种属和性的完善方面,男性美另有其特殊的尺度。天才的艺术作品,往往以巨大的美感生命力描绘了这种美的范例,如赫克托耳、埃阿斯、奥德修斯、阿喀琉斯、阿伽门农、俄纽斯、罗兰和大卫等。男性的审美化对象往往是面孔轮廓清晰分明、体型和谐匀称、肌肉滚圆结实、胸廓宽阔厚实、体格健壮而不失风度、步履矫健坚定。
审美化总是把身体和精神结合起来,是身体素质和精神品质的良好统一。美仿佛总是发自体内的光,仿佛是精神的放射。从生理上讲,是同人类意识的高级冲动联系在一起的。
据古希腊神话传说,塞浦路斯雕塑家皮格马利翁用象牙雕刻了一座容光焕发的美女雕像——该拉忒亚。他对自己的作品爱得如此痴迷,如同沉醉一般,常常拥抱着雕像冰冷的双膝,每天惟一的盼望,就是它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阿佛罗狄忒被皮格马利翁的痛苦和执著所深深打动,于是给该拉忒亚注入了灵魂。这个故事说明,肉体如果缺少灵魂,人的生动的美就不是尽美尽善的。
乔尔丹诺·布鲁诺在一篇对话中说:“灵魂比身体可能具有的美还要美得多。”蒙田在《实验》中说,象征爱情的维纳斯的美主要是“精神的光芒”。在身体有一定缺陷的情况下,审美化的重点自然而然的就会转向精神方面。女子最爱的不一定是一个有强壮的体魄和硕大的块头,但却有精神力量(智慧、勇敢、意志力等等)的男子。反过来说,男子也可能喜爱一个没有“匀称的身体”,但却十分温柔、体贴,具有真挚情感的女子。社会美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天生的缺陷,但形体的完美无法填补美德的缺乏。不过,在爱情的审美化方面,这种弥补显然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审美化毕竟首先还是着眼于对象的外观,即借助于最初的视觉和听觉器官,形成了可以信赖的对身体外形的感知和直观。
古希腊文化的创造者也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还清楚地理解了这一深刻而永恒的身体“审美的”真理。在菲狄亚斯和伯拉克西特列斯的时代,对强壮的体魄,裸体的特征和人的和谐外观都曾持有审美的态度。当时很流行通过身体的锻炼以达到理想的体魄。法国历史学家兼评论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中写道:“几乎所有与希腊为邻的民族,都以裸体为羞;只有希腊人毫不介意的脱掉衣服参加角斗与竞走。在斯巴达连青年女子锻炼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裸体的。”①(① 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