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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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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吕氏春秋》(2 / 8)
生,不可不贵己。

    贵生之道是怎样呢?《重己》篇说: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圣人必先适欲(高诱注:适,节也)。

    《情欲》篇说:

    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矣。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也。

    怎么叫做“由贵生动”呢?

    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耳虽欲声,目虽欲色,鼻虽欲芬香,口虽欲滋味,害于生则止。

    在四官若不欲,利于生者则弗为[止].由此观之,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比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此贵生之术也。(《贵生》)

    这样尊重人生,这样把人生看作行为动作的标准,看作道德的原则,这真是这一派个人主义思想的最大特色。

    贵生之术不是教人贪生怕死,也不是教人苟且偷生。《吕氏春秋》在这一点上说的最分明:

    子华子(据《吕氏春秋·审为》篇,子华子是韩昭侯时人,约当前四世纪的中叶。昭侯在位年代为公元前358 到333)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故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分是一部分,故叫做亏。亏是不满)。亏生则于其尊之者薄矣。其亏弥甚者,其尊弥薄。所谓死者,无有所以知,复其未生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是也,辱是也(服字高诱训“行也”,是错的。服字如“服牛乘马”的服,在此有受人困辱羁勒之意)。辱莫大于不义,故不义,迫生也。而迫生非独不义也。故曰迫生不若死。奚以知其然也?耳闻所恶,不若无闻;目见所恶,不若无见。故雷则掩耳,电则掩目,此其比也。凡六欲皆知其所甚恶(《墨经》云,知,接也),而必不得免,不若无有所以知。无有所以知者,死之谓也。故迫生不若死。

    嗜肉者,非腐鼠之谓也。嗜酒者,非败酒之谓也。尊生者,非迫生之谓也。(《贵生》)

    正因为贵生,所以不愿迫生。贵生是因为生之可贵,如果生而不觉其可贵,只得其所甚恶,故不如死,孟轲所谓“所恶有甚于死者”正是此理。贵生之术本在使所欲皆得其宜,如果生而不得所欲,死而得其所安,那自然是生不如死了。《吕氏春秋》说:天下轻于身,而士以身为人。以身为人者如此其重也!(《不侵》)

    因为天下轻于一身,故以身为人死,或以身为一个理想死,才是真正看得起那一死。这才叫做一死重于泰山。岂但重于泰山,直是重于天下。故《吕氏春秋》又说: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朱。坚与朱,性之有也。性也者,所受于天也,非择取而为之也。豪士之自好者,其不可漫以污也,亦犹此也。……(此下引伯夷、叔齐饿死的故事)……人之情莫不有重,莫不有轻。有所重则欲全之,有所轻则以养所重。伯夷、叔齐此二士者,皆出身弃生以立其意,轻重先定也。(《诚廉》)

    全生要在适性,全性即是全生。重在全性,故不惜杀身“以立其意”。老子曾说: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乃)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吕氏春秋》解释此意道:

    惟不以天下害其生也者,可以托天下。

    又说:

    天下轻于身,而士以身为人。以身为人者如此其重也!

    明白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了解这种贵生重己的个人主义。

    儒家的“孝的宗教”虽不是个人主义的思想,但其中也带有一点贵生重己的色彩。孝的宗教教人尊重父母的遗体,要人全受全归,要人不敢毁伤身体发肤,要人不敢以父母之遗体行殆,这里也有一种全生贵己的意思。“大孝尊亲,其次弗辱”,这更有贵生的精神。推此精神,也可以养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人格。所不同者,贵生的个人主义重在我自己,而儒家的孝道重在我身所自生的父母,两种思想的流弊大不同,而在这尊重自身的一点上确有联盟的可能。故《吕氏春秋》也很注重孝的宗教,《孝行览》一篇专论孝道,甚至于说: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

    这是十分推崇的话了。但他所引儒家论孝的话,都是全生重身的话,如曾子说的:

    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

    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笃,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行不遂,灾及乎亲,敢不敬乎?

    又如曾子“舟而不游,道而不径”的话;又如乐正子春下堂伤足的故事里的“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的一段话,都可以算作贵生重己之说的别解。《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