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体裁,殆即现今各小说杂志之先河。惜彼时小说风气未尽开,购阅者鲜,又以出版屡屡愆期,尤不为阅者所喜。
销路平平,实由于此。或谓书中纯用苏白,吴侬软语,他省人未能尽解,以致不为普通阅者所欢迎,此犹非洞见症结之论也。(适按:此指《退醒庐笔记》之说)
书共六十四回,印全未久,作者即赴召玉楼,寿仅三十有九。殁后诗文杂著散失无存,闻者无不惜之。妻严氏,生一子,三岁即夭折;遂无嗣。一女字童芬,嫁聂姓,今亦夫妇双亡。
惟严氏现犹健在,年已七十有五,盖长作者五岁云。……
据颠公的记载,韩子云的夫人严氏去年(旧历乙丑)已七十五岁;我们可以推算她生于咸丰辛亥(1851)。韩子云比她少五岁,生于咸丰丙辰(1856)。
他死时年仅三十九岁,当在光绪甲午(1894)。初出在光绪壬辰(1892);六十四回本出全时有自序一篇,题“光绪甲午孟春”。作者即死在这一年,与颠公说的“印全未久,即赴召玉楼”的话正相符合。
过了几个月,《时报》(四月廿二日)又登出一条《懒窝随笔》,题为“太仙漫稿”,其中也有许多可以补充前文的材料。我们把此条的前半段也
转载在这里:
小说之著作者韩子云君,前已略述其梗概。某君与韩为文字交,兹又谈其轶事云:君小名三庆,及应童试,即以庆为名,嗣又改名奇。幼时从同邑蔡蔼云先生习制举业,为诗文聪慧绝伦。入泮时诗题为“春城无处不飞花”。所作试帖微妙清灵,艺林传诵。逾年应岁试,文题为“不可以作巫医”,通篇系游戏笔墨,见者惊其用笔之神妙,而深虑不中程式。
学使者爱其才,案发,列一等,食饩于庠。君性落拓,年未弱冠,已染烟霞癖。家贫不能佣仆役,惟一婢名雅兰,朝夕给使令而已。时有父执谢某,官于豫省,知君家况清寒,特函招入幕。
在豫数年,主宾相得。某岁秋闱,辞居停,由豫入都,应顺天乡试。时携有短篇小说及杂作两册,署曰《太仙漫稿》。小说笔意略近《聊斋》,而诙诡奇诞,又类似庄列之寓言。都中同人皆啧啧叹赏,誉为奇才。是年榜发,不得售,乃铩羽而归。君生性疏懒,凡有著述,随手散弃。
今此二册,不知流落何所矣。稿末附有酒令灯谜等杂作,无不俊妙,郡人士至今犹能道之。
二替作者辩诬
关于韩子云的历史,我们只有这些可靠的材料。此外便是揣测之词了。
这些揣测之词,本不足辩;但内中有一种传闻,不但很诬蔑作者的人格,并且伤损的价值,我们不可以轻轻放过。这种传闻说:书中赵朴斋以无赖得志,拥赀钜万。方坠落时,致鬻其妹于青楼中,作者尝救济之云。会其盛时,作者侨居窘苦,向借百金,不可得,故愤而作此以讥之也。然观其所刺褒瑕瑜,常有大于赵某者焉。然此书卒厄于赵,挥巨金,尽购而焚之。后人畏事,未敢翻刊。……(清华排本的许廑父序)
鲁迅先生的也引有一种传说。他说:书中人物亦多实有,而悉隐其真姓名,惟不为赵朴斋讳。相传赵本作者挚友,时济以金,久而厌绝,韩遂撰此书以谤之。印卖至第二十八回,赵急致重赂,始辍笔,而书已风行。已而赵死,乃续作贸利,且放笔至写其妹为倡云。(页309)
我们试比较这两条,便可断定这种传闻是随意捏造的了。前一条说赵朴斋挥金尽买此书而焚之,是全书出版时赵尚未死。后一条说赵死之后,作者乃续作全书。这是一大矛盾。前条说作者曾救济赵氏,后条说赵氏时救济作者。
这是二大矛盾。前条说赵朴斋之妹实曾为倡;后条说作者“放笔至写其妹为倡”,是她实不曾为倡而作者诬她为倡。这是三大矛盾。——这些矛盾之处,都可以教我们明白这种传说是出于揣测臆造。譬如汉人讲,你造一说,他造一说,都自夸有师传;但我们试把齐鲁韩毛四家的说法排列在一块,看他们相互矛盾的可笑,便可以明白他们全是臆造的了。
我这样的断案也许不能叫人心服,且让我从积极方面提出证据来给韩子云辩诬。韩子云在光绪辛卯年(1891)北上应顺天乡试,与孙玉声先生同行南归。他那时不是一个穷极无赖靠敲竹杠度日的人,有孙先生可作证。那时他的已有二十四回的稿子了。次年壬辰(1892)二月,的第一、第二回就出版了。我们明白这一层事实,便知道韩子云决不至于为了借一百块钱不成而做一部二十五万字的书来报仇的。
况且初出在壬辰二月,到壬辰十月出到第二十八回,方才停版,改出单行石印本。单行的全部六十四回本出版在光绪甲午(1894)年正月,距离停版之时,仅十四个月。写印一部二十五万字的大书要费多少时间?
中间那有因得了“重赂”而辍笔的时候?懂得了这一层事实,更可以明白“印卖至第二十八回,赵急致重赂,始辍笔;……赵死乃续作贸利”的话全是无根据的诬蔑了。
其实这种诬蔑的话头,很容易看出破绽。许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