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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独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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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决定做点事(2 / 3)
同驱车到高尔夫球场去。来到汤申路时,我的史都巴克牌汽车突然滑向一边,掉头转了个弯,滚了两滚就翻倒在柔软的草坡上。我吓得目瞪口呆,芝也一样。我问她怎么样,她说没事。我们很幸运,没受一点伤。如果我们再往前一点才翻落在路边,汽车势必撞向一条大水管而不是翻倒在湿地上,我所热中的政治生涯恐怕就此告终了。

    我心中烦躁,坐立不安。新加坡的政治令人灰心丧气,甚至义愤填膺。权力集中在总督、辅政司和律政司手里。他们聚居在象征权力的总督府范围内。总督住在最大的一座大楼里,也就是总督府。辅政司住在仅比总督府小的洋楼,律政司住的是又次一等的洋楼。至于副辅政司和总督的私人秘书,则分别住在另外两座洋楼里。这五座建筑物之间每天都有24小时的私人电话驳接服务。

    这里才是真正的政府权力中枢。总督之下设有一个立法议会,25个议员当中只有6个是当地选出的。其余不是由英国官方委派,就是由政府官员担任,而以辅政司为首。1951年,民选议员人数增加到9个,但是他们没有决策的权力。在民众眼里,他们毫无地位可言,所以每次市政会或立法议会选举,投票人数都少得可怜。

    我的老板黎觉是新加坡主要政党--进步党的策划人,该党的领导人多数是30年代在英国念法科或医科的留学生。他们对英国的价值观佩服得五体投地,就像我祖父一样,凡是英国的东西,样样都是十全十美的。他们对自己没有信心,对这里华人、印度人和马来人的能力,更没有信心。

    我在英国期间读过伦敦星期日报纸《观察家报》驻东南亚通讯员帕特里克·奥多诺万的报道。他形容旧一代的亚洲留学生,不论在情绪上或心理上,都不会为自由而战斗。他们的出发点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立刻接管和治理一个独立国家,需要再累积多年的经验才能办到。我认为他们既然不能站起来争取本身的权益,就别提站起来跟英国人对抗了。本地唯一有势力的人物是林有福,他担任新加坡书记与行政职工联合会的秘书长。

    这些政客发表的演讲都因循苟且,从来不敢向英国的权威挑战。但是每当他们说出任何批评殖民地官员的话时,却又洋洋得意。我的朋友贝思形容他们为quot;在奴颜婢膝中长大的人quot;。贝思跟我一同搭乘quot;威廉勒伊斯号quot;返回新加坡。他在政府秘书处工作,我每次晚饭后到政府宿舍探访他时,两人总是把满腹牢骚尽情发泄。他是个欧亚裔,身材魁梧,说话缓慢,走起路来慢吞吞。他永远忘不了英国人对他的侮辱,很讨厌民事服务中一些英国同事的作为。

    我决定做点事,以改变这种可悲的局面,所以恨不得其他朋友,特别是吴庆瑞和杜进才,早点从英国回来。1950年11月的一天,已经解散了的马来亚民主同盟的过去的主要左翼领导人约翰·伊巴事先没通知便跑到欧思礼路来找我。我们在走廊里阔谈了半个小时。我问他,对于新加坡不能成事的宪制政治,我们能够做些什么?为什么不组织一个政党,做点实事,向殖民地政府的权力挑战。他不置可否,说道:quot;你知道,紧急法令正在实施,我们必须非常小心。quot;我相信他可能从林丰美那里得知我们两人在伦敦会面的事。他正在揣度我的意思,看我是否可能成为他们招兵买马的对象。

    1951年1月,报纸报道有关一批受英文教育的共产党分子遭拘留的消息。被捕者包括前马来亚民主同盟副主席约翰·伊巴、新加坡教师公会秘书蒂凡那和马来文日报《马来前锋报》的编辑主任沙末·伊斯迈。这是紧急法令下的拘留权力,第一次用来对付受英文教育的集团。

    事实很明显,马米亚共产党也已在受英文教育的知识分子当中争取到新成员。尽管受英文教育者一向得到政府优厚的待遇,而且垄断了政府部门和专业方面的工作,但有一些满怀理想的人,却经受不住共产党对反殖民主义者的诱惑。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或者无法动员他们组成一股有效的政治力量,那么,最终得利的将是马来亚共产党。

    担任选举代理人

    我继续在律师馆工作,跟随黎觉到最高法院处理他所办的诉讼案件。每次他要出庭,便不喝酒,神志清醒。但是在其他场合,却叫人受不了。他带我外出用午餐和晚餐时,总是大喝特喝。比如他在加冷机场旅馆吃蚝,或是在史丹福餐馆和阿达菲西餐厅吃t骨牛扒,都是用黑啤酒和白啤酒把食物冲下肚。有时他中午喝得醉醺醺,以致下午不能有效地工作;晚上他则喝威士忌,往往喝到酩酊大醉。跟着他,我吃的东西过量,喝的酒也过量。他一定以为我会成为他的进步党的新党员,可以帮他做事,所以1951年2月要我担任他参加立法议会选举的代理人。我答应了。这将使我有机会粗略地了解新加坡的选举情况和惯常做法。

    提名日定在3月8日,市面上却看不到什么令人激动的现象。这也难怪。上届立法议会选举在1948年举行时,20万名合格的选民,只有23000人前往投票,当中将近一半还是印度人,而印度人最多只占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