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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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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6 / 6)
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第49页。该书第39页,作者又记江冬秀为胡适与曹声的关系,“经常同胡适吵闹,有一次大吵大闹,她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幸未掷中,我将他俩拉开,一场风波始告平息”。

    参看胡适《致傅斯年》(1928年7月14日)和《致朱家骅?傅斯年》(1928年10月23日),均载《国立中山大学日报》第311期灵作《胡适来校之期》一文中。

    《胡适致江冬秀函》(1939年9月21日),见《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所载《胡适家书选》。

    关于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有的学者称之为“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奇”就奇在一位新人物与一位“小脚太太”的结合。其实这是“五四”时代相当普遍的现象。在新文化的许多先驱者中,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郭沫若、茅盾、郁达夫、朱自清、徐志摩以及梁宗岱等,都是旧式婚姻,夫人也都一致小脚,胡适仅是其中一例而已。然而他们各自情况也并非完全相同,有的包办婚姻“碰得不坏”,和睦幸福,同偕到老;有的反抗挣扎,追求自由爱情和婚姻。这两类情况似乎比较少有。第三类占多数,是在忍受包办婚姻的同时,内心充满矛盾,行动上多有挣扎以致反抗,自然挣扎与反抗的程度也各不相同。胡适实际上属于这第三类。他与江冬秀的婚姻,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十分幸福”,并非是“和和平平40年”,“始终一对好姻缘”。在他们白首相依的40年间,实在是充满了甜酸苦辣。笔者著有《胡适?江冬秀》一书(中国青年出版社,1995),作了较为全面的叙评,可以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