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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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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 3)
四十自述》第13~14页所引)

    从订约到迎娶,仅20天,婚事进行得特别快。而据石原皋《闲话胡适》“胡适的母亲”一节说,“现在中屯村中,冯致远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铁花公出钱,给他的岳父母造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当重的,冯顺弟可以说是以身报父母了。

    ④胡适小时候的名字叫“嗣”,爱称“儿”,见于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亚东版,第17页,并注明“”字音门。他的哥哥分别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从“禾”。应该是不容易弄错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颂平先生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印行),“谱前”开卷就将“嗣”误作“嗣糜”,从“米”,读音也不对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可能是手民之误,然而所有“”字都错成“糜”,就难以理解了。

    ⑤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16页。

    ⑥见《先母行述》,《胡适文存》卷4,第238页。⑦据《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适评传》里,叙述到冯顺弟寡居经历的痛苦时,说她“经历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并注明根据亚东版《胡适文存》卷四中的《先母行述》。(台北远景版第37页)这就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先母行述》中并未说到顺弟的母亲死了。而且,在同卷中《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里,胡适叙述他母亲的丧事说:“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70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亚东9版卷4第132页)由此证明,顺弟的母亲不仅顺弟寡居时没有死,而且顺弟死时,这位老人家还活得健康,到了70多岁哩。

    ⑧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8页。

    ⑨胡适一生崇敬他的父亲,思想也颇受他父亲的影响。如儿时读的《学为人诗》,是他父亲自编手写的,胡适的母亲保藏了20多年,胡适又将它装裱成册,含泪珍藏之。又请罗尔纲帮助校编出版了他父亲胡传的著作《台湾纪录两种》。在他成名以后,又为他父亲当过地方官的台湾省台东县捐赠奖学金七千元,并亲去台东台南凭吊;不久台东县也就建起了“州官胡公铁花纪念碑”。

    ⑩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父亲在临死之前两个多月,写了几张遗嘱,我母亲和四个儿子每人各有一张,每张只有几句话,给我母亲的遗嘱上说儿(我的名字叫嗣,字音门)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给我的遗嘱也教我努力读书上进。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见《九年的家乡教育》一则。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2~23页。

    《藏晖室札记》卷四“二母之爱”(1914年3月12日)云:“得家书,叙贫状,老母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独此也,守焕兄家有《图书集成》一部,今以家贫,愿减价出售,至减至80元;吾母知余欲得此书,遂借贷为儿子购之。吾母遭此窘状,犹处处为儿子设想如此。”(上海亚东1936年版,第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