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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对人对己都不能强加什么(3 / 4)
实我很庆幸我遇上了一个好婆婆。也许是因为她特殊的生活经历,她特别善解人意。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她的儿子、孩子的父亲。甚至我婆婆亲自背着我托街坊邻居给我介绍对象,逼着我去见。我一直不肯。有一回逼急了,我就说:quot;您要是觉得我和东东在这儿碍事,我就带他回南京去。quot;我婆婆一听就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老太太那样流眼泪,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就是泪水哗哗地流。当时我也哭了,谁也劝不了谁。婆婆平静下来跟我说:quot;徐慧,不是当妈的容不下你,是觉得我们家对不起你,你还这么年轻,不能让你因为我们耽误了后半辈子。要是有合适的人,对你好,你就跟他去,东东我还管,这儿还是你的家。quot;?

    不知道是因为专心于车子拐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快言快语的徐慧在我们的谈话中第一次沉默了一会儿。从车里看出去,夕阳的红色被玻璃覆上一层浅浅的薄膜,很像小孩子用一张摩挲平整的糖纸蒙在眼睛上看到的朦胧世界,似清似浊。她扶在方向盘上的右手无名指上,一枚很细的戒指幽幽地放射出淡淡的光芒。

    十年,我没有再嫁。有人介绍过,但大多不合适。一个女人,知道婚姻是什么了之后恐怕就不再那么迫切地想再拥有,不是因为失望,是很现实的原因。我相信会有一个男人真心对我好,但他能对我儿子好吗?如果他也能对孩子好,孩子愿意吗?再说,我怎么能丢下我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婆婆、孩子的奶奶?!这么多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对己,都不能强加什么,那不人道。

    这些年,我换了好几次工作,当过秘书、推销员、杂志的编辑,大概在5年以前,我到了这家广告公司。我的收入越来越好。离过一次婚,我对很多事情都重新认识了。无论女人还是男人归根结底都是要靠自己的,特别是经济方面。有时候事业给一个人带来的成就感是什么都不能代替的,而且,更主要的是,我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要一个人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情感和经济上都是双重责任。这种不一样不是我自找的,是别人强加给我的,但是我没法拒绝,就只能尽力应付。本来是很被动的,随着我的境况越变越好,才逐渐有了一些主动。

    有很多离婚的女人没有再嫁,带着孩子,她们通常会说孩子就是她们的一切、她们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我不是这样的。孩子永远不可能成为父亲或者母亲的一切,他仅仅是他自己的,而且孩子越大就越是这样。咱们不也是这样的吗?我嫁人、离婚、生孩子、调工作都没问问我妈。所以,对孩子,更多的是尽义务。我曾经为了一个男人丢失自己,现在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自己的快乐。

    徐慧的眼睛盯着前方,手下的动作干脆利落。还是有些堵车,跑不起来。我偶尔看看她的侧影,下巴有点儿方,因为瘦,显得棱角过于分明了。她知道我在看她,微微一笑。

    其实是我儿子提醒了我。那年他5岁。从儿子生下来。我就一直梳一条不长不短的马尾巴刷子,露着大脑门,你们写字的人说什么quot;素面朝天quot;,就是不施脂粉。有一天我到路口的一个发廊去剪头发,本来就是想去去短,一进门,老板娘特热情,小姐长小姐短地叫得我直别扭。我就说,早不是什么小姐了,儿子都会焖米饭了。老板娘不信,说你看着也就二十七 八。接着她和我商量,给你剪个刘海儿吧,看着更年轻。我反正无所谓,就说随您的便,能见人就行。结果剪完了我一照镜子,真的是非常好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刹那,我心里翻腾起来的都是一些过去的事,一种酸酸的感觉。我使劲忍着眼泪。5年了,我怎么就从来没有想过应该善待自己一点儿呢?老板娘好像看出我有点儿不对劲,赶紧说,我这儿 有口红,你抹上试试,肯定好。确实是好,我都认不出自己了。付了钱出门的时候,老板娘告诉我,这个颜色的口红适合我,不贵,蓝岛商场就有卖。那天我没直接回家,真的去了蓝岛。我记得特别清楚,那是我离婚以后买的第一支口红,丽妃牌的,631号,二十五块五。我回到家里,儿子跑着过来,他没像每天那样让我抱抱他,他仰着头说:quot;妈妈,你美容啦?quot;我儿子长到这么大,就这一次看见我哭,我是真的忍不住。我抱起他,把他的小脸贴在我的胸口,我的另一只手里就握着那支新买的口红。我忽然就感觉到就是这支二十五块五的国产口红已经改变了我以后的生活观念。我儿子这时候摸摸我的脸说:quot;妈妈你的心在蹦,蹦得可真快呀。quot;

    徐慧又一次陷入了沉默。我不能在这个时候看她,只能从声音里判断她是否眼中含着泪水。她习惯性地甩了一下垂下来的一缕作成大花的头发,定了定神。

    有时候不容易的日子会把每个人都弄得或多或少地有些健忘,我几乎已经很少想起来我曾经有过一个丈夫以及他现在在加拿大和一个当年与我身份一样的女人一起生活,但是,有关我儿子、我婆婆的一切,我什么时候想起来都有一种记忆犹新的感觉,而且我一直没有扔掉那支迄今为止我用过的最便宜的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