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向普罗米修斯那样,日复一日地忍受被苍鹰叼走心脏的痛苦。听到日军侵占新加坡的消息后,他静静地喝完最后一杯酒,向妻子微笑,相互告别。
那天,阳光灿烂,枪声清脆,流亡到此为止。
与茨威格对流亡的拒斥相反,同为犹太人的索尔·贝娄却选择一厂自觉的流亡—一在他的作品中。贝娄一生在芝加哥大学里过着平静而优越的学院生活,但他笔下的主人公个个都是不折不扣的流亡者。在浪荡与漂泊中,这些志高运坏、事与愿违的人物坚韧地忍受折磨,嘲笑着自己接二连三的挫败。
《偶王汉德逊》塑造了一个既成世界的背离者的形象。贝娄认为,根深蒂固的位移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明显的表征,“谁也不能真正在生活中占有一个地位,人们都觉得占据了正当的属于旁人的地位,到处都是离开原位而被取代的人。”拥有亿万家私、美满家庭的汉德逊应当满足了,可他仍然不满足。他的灵魂被贪得无厌的声音“我要!我要”所咬啮着。他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烦得要命,他是千千万万正在萎缩的灵魂中的一个。他离开美国,走向非洲,走向原始森林中的狮子与酋长。汉德逊的流亡不同于此前所有人的流亡—一没有人迫害他,他也不缺少自由。流亡的原因只有一个:有诗人气质的人不可能适应散文的世界。
在实用主义泛滥的美国,当一个诗人,要干学者的书,女人的#,教会的#。俄狄甫斯感动了木石,然而诗人们却不会做子宫切除手术,也无法把飞船送出太阳系。奇迹和威力不再属于诗人。诗人之所以受到“爱戴”,正因为他们在这方面无能为力。诗人的存在,仅仅是为某些人的玩世不恭辩护。那些人说:“如果我不是一个寡廉鲜耻的下流胚,不是一个讨厌鬼,不是一个贼和贪得无厌的人,那么我就不会取得成功。看看那些善良温顺的人吧,他们虽然堪称我们中间的精华,但他们却都被挫败了。可怜的傻瓜们!”汉德逊是个成功者,但诗性仍然顽强地与他的成功作对。他是犹太人,他也是诗人,这就注定了他不可能是一名“完美”的成功者。他孤独得可怕,而且恐惧,他对行为缺乏信任,对自命为英雄的行径表示怀疑。他想实现尊严,并给生命加上一种道德的量度。这一切,只有在疏离于“文明”的流亡中才有实现的可能性。
贝娄笔下的流亡者都是“受苦和受辱的学徒”。作为一名心灵敏感的犹太人,贝娄保持了一种在盛世中的木口感。他看到,一般公民已经获得自由,不再像兽类似的每日劳役,天天都有奢侈的生活供人们享受,可是每个人都发现自己悬空吊在新的安适之中,看不出应该享有此类生活的权力或理由。这样便导致了具有反讽意味的结果:新获得的自由反而使人们更加孤立,更加受制于权力。“人不能单独地生活,而应兄弟般地生活。”流亡的汉德逊们终于悟出这样的道理。回荡在他耳边的声音“我要!我要!”变成了“他要,她要,他们要。”生命的意义在艰苦卓绝的流亡的过程中凸现出来,我们都有一个“值得为之奔波的命运”。流亡是渺小的人与命运所作的最后一搏。流亡的动因各不相同,流亡导致的结果却大致相同—一那就是具有金刚石般的品质、文化与思想的诞生。伟大的流亡者们以流亡的行动来作为思想的前奏曲。所有的钟声在那一刹那间响起,流亡者们在路上聆听到钟声,清醒地知道:伊甸园是不存在的。流亡的姿态呼应着流亡者身L某种神圣的素质。能够改变什么,不能够改变什么,关于这一点,流亡者要流亡很多年才能给出真正的答案。
一部呆板的历史,因流亡者而生动。
一部虚伪的历史,因流亡者而真实。
一个平凡的人,因流亡而拥有不平凡的世界。
一个软弱的人,因流亡而在火与电中迫近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