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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哲学沉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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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对神学圣师阿尔诺先生所做的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①(3 / 12)
角的;不过我们用不着肉体就清楚、分明地领会精神,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用不着精神就清楚、分明地领会肉体。

    第三点,虽然内接于半圆的三角形的概念或观念可以不包含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可是这个概念或观念不能是这样的,即我们不能领会能够在斜边上的正方形和两个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间,没有一个比例关系是属于这个三角形的。从而,当我们不知道这个比例关系是什么的时候,除了我们清楚地领会的那个比例关系不属于它以外,我们不能否认任何一个别的比例关系。不过,在它们两个之间的相等的比例关系上来理解这一点,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但是,在肉体的概念里边不包含任何属于精神的东西;反过来,在精神的概念里边也不包含任何属于肉体的东西。

    因此,虽然我说过只要我用不着一个别的东西就能够清楚、分明领会一个东西就足够了,等等,不能因此就做出这个小前提:可是我清楚、分明地领会到这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虽然我怀疑或者我否认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和,等等。

    第一,因为在斜边上的正方形和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间的相等的比例关系并不是一个完全的东西;

    第二,因为这个相等的比例关系只有在一个直角三角形中我们才能清清楚楚地理解到。

    第三,因为,如果我们否认在一个三角形的斜边上的正方形和它的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之间的比例关系,我们就不能清清楚楚地领会这个三角形。

    但是,现在必须谈第二个问题,并且指出单独由于我用不着另外一个实体就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实体,就确知它们彼此是互相排斥的①这话为什么是对的,我是这样指出的:实体的概念是这样的,即我们把它领会为一个能够由于自己(也就是说,不用任何一个别的实体的帮助)而存在的东西;从来没有任何人用两个不同的概念去领会两个实体而不怀疑它们是实际上有分别的。

    ①法文第二版下面还有:“并且实际上是有分别的”。

    因此,假如说我没有寻求比普通的可靠性更大的可靠性的话,我却满足于已经在第二个沉思里指出的:精神被领会为一个持续存在的东西,虽然不加给它任何属于肉体〔物体〕的东西;同样,肉体〔物体〕被领会为一个持续存在的东西,虽然不加给它任何属于精神的东西。既然我们通常断定为一切东西事实上都象它们表现给我们的思想那样,那么我就用不着多说什么来证明精神实际上是有别于肉体的了。

    不过,由于我在我的第一个沉思里提出来的那些夸张的怀疑里,有一个是这样的:什么时候只要我假定我不认识我的来源的作者〔上帝〕,什么时候我就不能确知这些东西事实上就是象我们所领会的那样。我在第三个、第四个和第五个沉思里所说的关于上帝和真理的话,都对精神和肉体是有实在分别的这个结论有用,这个结论事实上我在第六个沉思里才终于结束。

    阿尔诺先生说,关于内接于半圆中的三角形的性质,我领会得很清楚,用不着我知道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等于两个直角边上正方形之和。对此我回答说:不错,我们可以领会这个三角形,用不着想到它的斜边上的正方形和它的两直角边上的正方形的比例关系,不过我们不能领会这个比例关系应该被否定掉,也就是说,这个比例关系不属于三角形的性质。然而精神就不是这样;因为,不仅我们用不着肉体就领会它存在①,而且我们可以否定任何属于肉体的东西属于精神;因为,这就是实体与实体之间彼此互相排斥的本性。阿尔诺先生接着说的话一点也没有反对我,他说,当我从我思维得出我存在这一结论时,如果我从这一点上做成我自己的观念,仅仅给我表现为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这并不奇怪。因为,同样,当我检查肉体的性质的时候,我在里边找不出任何东西带有思维的气味;并且,关于两个东西之间的分别的问题,在把两个东西分别加以考虑之后,我们在一个东西里找不出任何一个东西不是同在另外一个东西里完全不同的,除此而外,找不出更有力的论据。

    ①法文第二版由于把sans印成dans,因此全句的意思变成“因为不仅我们领会它是在肉体里”。

    我也看不出为什么这个论据似乎证明得太多了;因为我认为,为了指出一个东西实际上和另外一个东西有分别,除了由于上帝的全能,这一个东西才能同另外一个分别开以外,不能说得再少了;我认为我已经足够仔细地使任何人都不能因此而想到人不过是一个使用肉体的精神。

    因为,就是在第六个沉思里①(在那里我谈到精神和肉体的分别),我也指出了精神在实质上是同肉体结合在一起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使用了我不记得曾在别的地方看过比这些更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了。

    ①“dans la meme sixième Méditation”,法文第二版是“meme dans la sixième Méditation”,“m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