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故意取消了很多东西不谈,因为那些东西要事先提出很多别的东西才能说得清楚。
证明方式是双重的:一个是由分析法或决定法做的,一个是由综合法或组合法做的。
分析法指出一条一件事物由之而被有条不紊地发现出来的真正道路,同时也指明结果如何取决于原因;这样,如果读者们愿意遵循这个方法并且仔细注视它所包含的一切东西,他们就会把这样证明了的东西理解得同样完满,就跟他们自己发现了它一样成为他们自己的东西。
不过这种证明不足以使顽固的、不用心的读者信服;因为,如果一不经心漏掉了它所提出的一点点小事情,它的结论的必然性就不会出现;人们没有习惯大量检查那些本身足够明确的东西,虽然那是最应该注意的东西。
综合法则相反,它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好象从结果里检查原因一样(虽然它所包含的证明经常也是由原因检查结果),它固然清楚地证明在结论里所包含的东西,并且使用了一长串的定义、要求、公理、定理、问题,以便如果否认它的什么结论的话,它就指出这些结论是怎样包含在前件里边的,这样它就会使读者们(不管他们是多么顽固不化)不得不同意,不过它不象另外那种方法那样,使那些希望学习的人感到完全满足,因为事物是用什么方法发现的,它不告诉你。
古时几何学家们习惯于在他们的著作里仅仅使用这种综合法,这不是因为他们对分析法完全无知,而是,我认为,因为他们过于重视它,把它留给他们自己,当做一个重要秘密。
至于我,我在我的沉思里仅仅采用分析法,因为我认为这种方法是最真实、最好的教学方法;不过,至于综合法,它无疑地是你们希望我采用的方法,虽然在几何学里所谈的东西上它仅次于分析法的地位,但是它对于形而上学的东西却不怎么合适。因为,有这么一种不同:被假定来证明几何学命题的第一概念适合于感官,从而很容易为每一个人所接受;
因此在这上面没有问题,问题只在很好地推出结论上,这对于各种人,甚至最不经心人来说,都不难做到,只要他们记得前面的东西就行;而且人们很容易迫使他们记起在提出的问题当中有多少东西要指出就分别出多少不同的命题,以便他们得以分别停留在每一个上面作为以后可以引证这些命题,让他们知道应该对这些命题加以思考。相反,在属于形而上学的问题上,主要的困难在于清楚、分明地领会第一概念。因为,虽然第一概念由于其本性的关系并不是不如几何学家们所对待的那些第一概念清楚,甚至时常是比那些第一概念更清楚,不过,由于它们似乎与我们通过感官接受来的许多成见不一致,而这些成见,我们自从儿童时期就已经司空见惯了,这些第一概念只有那些非常用心并且致力于尽可能把他们的精神从感官的交往中解脱出来的人才能完全懂得;因此,如果人们把它们单独提出来,它们就会很容易地被那些好持反对意见的人所否认。
就是为了这个原故,我宁愿写沉思而不愿象哲学家们那样写争论或问题,或者象几何学家们那样写定理或问题,以便由此来证明我写这些沉思仅仅是为那些肯和我一起认真沉思并且专心致志地来考虑事物的人。因为,谁要准备向真理进行攻击,就是因为这个原故他就越是不能懂得真理,因为他的精神与对于使他相信真理的那些理由的思考背道而驰,他是去追求摧毁真理的那些理由。
可是,虽然如此,为了证明我对你们的建议的尊重,我在这里试求效仿几何学家们的综合法,并把我用以论证上帝的存在和精神与人的肉体之间区别的主要理由做了一个概要:这对于安慰读者们的关怀也许不无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