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和体的一部分)是有好处的或者有坏处的,到这里为止,它们本来是相当清楚、相当分明的,可是我却把它们当成好像是非常可靠的、我可以由之而直接认识在我之外的规律一样来使用了,而关于物体的本质或本性,它们能告诉我的却都是非常不清楚的。
可是我前面已经检查得足够充分了,尽管上帝是至善的,我有时在这一类的判断里仍会有错。在有关自然告诉我应该趋就或躲避的东西上,在有关自然放在我里边的内部感觉上,到现在还出现困难;因为我有时看出错误,这样我就直接被我的自然所欺骗。举例来说,肉里放上了毒药而肉的滋味很香,可以引诱我去吃毒药,这样一来我就受了骗。不错,在这方面当然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它仅仅让我吃滋味很香的肉,并没有让我吃它所不知道的毒药,因而我只能由这件事上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我的自然不能完全、普遍认识一切事物,这当然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人既然是一种有限的自然,就只能具有有限完满性的认识。
不过我们经常也在我们直接由自然得到的那些东西上弄错,就像有时病人希望吃喝可能对他们有害的东西一样。人们在这上面会说,引起他们弄错的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本性〕坏了。可是问题不在这里,因为一个病人也和健康的人一样,真正是上帝的造物,所以他和别人同样不愿意上帝的善心使他有一个骗人的自然〔本性〕,就像一个由轮子和摆装成的钟表一样,当这个钟表做得不好,不能完全满足钟表工匠的希望来指好时间时,也是同样准确地遵守自然的一切规律的;同样情况,如果我把人的肉体看成是由骨骼、神经、筋肉、血管、血液和皮肤组成的一架机器一样,即使里边没有精神,也并不妨碍它跟现在完全一样的方式来动作,这时它不是由意志指导,因而也不是由精神协助,而仅仅是由它的各个器官的安排来动作。因此我很容易认识到,既然这个身体,比如说,是水肿病患者,他自然就由于喉咙发干感到难受,喉咙发干习惯地给精神以渴的感觉,因而趋向于引动他的神经和其他部分让他要求喝水,这样一来就增加他的病痛,害了他自己,这和他没病时由于喉咙发干而喝水以应身体的需要是同样自然的。虽然我看到一个钟表被造这个钟表的人指定了它的用途,我可以说,如果这个钟表走得不准,那是因为它违反了它的自然〔本性〕,这和我把人体这架机器看成是上帝做成的,使它在它里边有它应有的一切运动,虽然我有理由想,如果它的喉咙发干,没有按照它的自然〔体性〕的秩序办事,喝了有害于保持它的健康的东西,是一样的。可是我认识到,用后一种方式去解释自然〔本性〕是和用前一种方式解释自然〔本性〕很不相同。因为后一种方式不是一种单纯的①称号问题,它完全取决于我的思维,是我的思维把一个病人和一座做坏了的钟表拿来跟我关于一个健康的人和一个做好了的钟表的观念相比较,而且它决不意味着任何②存在于它所指的东西里的东西;相反,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自然〔本性〕,我是指某种真正存在于那些东西里的东西,从而它并不是没有真实性的。
①“单纯的”,法文第二版是“外部的”。
②法文第二版:“事实上任何”。
可是,从一个水肿病患者的身体来看,当然这不过是一种外部的称号问题,因为人们说在不需要喝水的情况下,它的喉咙仍然发干,这是因为它的自然〔本性〕坏了。虽然如此,可是从整个的总和来看,即从精神或灵魂和肉体的结合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称号问题,实际是一个自然〔本性〕的错误,这种错误在于它口渴,而喝水对它是非常有害的。这样一来,还有待于去检查的就是,像这样的人的自然〔本性〕既然是虚伪的、骗人的,上帝的善心为什么不去阻止它。
检查开始,我首先看出精神和肉体有很大差别,这个差别在于,就其性质来说,肉体永远是可分的,而精神完全是不可分的。因为事实上,当我考虑我的精神,也就是说,作为仅仅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的我自己的时候,我在精神里分不出什么部分来,我把我自己领会为一个单一、完整的东西①,而且尽管整个精神似乎和整个肉体结合在一起,可是当一只脚或者一只胳臂或别的什么部分从我的肉体截去的时候,肯定②从我的精神上并没有截去什么东西。愿望、感觉、领会等功能真正来说也不能是精神的一些部分,因为精神是全部从事于愿望、感觉、领会等的。可是物体性的或者有广延的东西就完全相反;因为凡是物体性的、有广延的东西,没有一个是我不能很容易③用我的思维分成很多部分的,从而没有一个是我认为是不可分的。如果我还没有从别处知道,那么这一点就足以告诉我人的精神或灵魂是和肉体完全不同的。
①法文第二版:“而是我非清楚地认识和领会到我是一个绝对单一、完整的东西”。
②法文第二版:“我认识得很清楚”。
③法文第二版:“因为不能想像任何一个物体性的、有广延的东西,不管它多么小,是我很容易……”。
我还看出,精神并不直接受到肉体各个部分的感染,它仅仅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