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就需要更多的时间,而且很有可能尚未完成就被打断。这就是为什么西藏的实践者们有时要在一些隐修院中度过多年时间。他们的目的是将自己贡献给精神追求,一刻也不忘记自己的最终目的是达到觉醒,以便随后能够去帮助他人。
让-弗朗索瓦——如何定义觉醒?
马蒂厄——这是对自己和各种事物的最终本质的发现。
让-弗朗索瓦——你能否确切地解释人们在佛教中所说的信仰?
马蒂厄——表面上看,这个词在西方有一个相当丰富的内涵。人们将信仰分为四种。第一种为“浅淡信仰”,或者叫被启发的信仰,这是指在人听到一番精神教导、或是佛陀或某个伟大哲人的生平事迹时醒过来的信仰,是在我们心中醒来的一种兴趣。第二种信仰为向往(aspiration),这是想要知道更多、亲自实践一种教导、遵从一个哲人的榜样以渐渐达到他所体现的完善的欲望。第三种信仰就变成一种“确信”(conviction),这是通过亲自证明教导的有效性和精神道路的功效而获得的一种确定,因为人们从教导和精神道路中得到日益增长的满足与完满。这种发现类似于从这样一个地区穿行,随着人们向前走,它越来越美。最后,当这种确信不论在什么环境中都从不曾被否定之后,人们在实践中达到一种稳定,它使得人们能够为了进步而利用生存的所有条件,不论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这种确定于是就变成了一种第二本性。这就是“不可倒转的”信仰。佛教信仰的四个阶段就是如此,这个信仰不是智力的一番“跳跃”,而是一番逐渐发现的果实,是对精神道路本身拥有成果这一事实验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