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思维模式。语又试验不同于语法试验。语义也是一种出现平分时的决赛,以决定同时有几个胜者时何人为决胜者,正如在拳击赛时未出现击倒而以点数决胜的情况一样。在猜测农夫贾尔斯可能喜欢的是什么(母牛还是牛角)时,我们也就是那么干的。
你正是用句法来构筑更巧妙的思维模式,这些模式包括谁对谁做了什么,为什么,何时,用什么方式等。如果你想传递这样一种精雕细琢的认识,至少你必须把对于这些关系你所具有的思维模式转译为语言的思维语法规则,这种规则将告诉你如何对词加以排列或作屈折变化,从而使听者能重建你的思维模式。当然,更容易的是首先“用句法来思维。”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期望句法能力的增强会导致进行正确猜测的智力的大幅度提高。
语言学家们有一个坏习惯,他们认为缺少句法的东西都不是语言。那就等于说,格列高利圣咏并非音乐,因为它缺少巴赫所使用的密接和应的对位技术、平行声部进行和主题镜式转位。因为语言学将其自身限制于“巴赫及巴赫之后”,那就使得与句法出现前的那些问题打交道主要落在人类学家、行为学家和比较心理学家这样一些“音乐学家” 的头上。语言学家传统上把所有这种研究都置之不顾(所谓“你知道,这实际上并非语言!”)是一种古怪的范畴上的错误,因为这种研究的对象便是认识句法所提供的强有力的构建功能的先行事件。
除了“短语结构”,还有“语义结构”,这在猜测不同名词在句中起何作用时尤为有用。如果你看到一个不及物动词,如“睡觉”,你能肯定只有一个名词和它有关,即主体。在任何语言中睡觉这个词的情况都是如此。类似地,如果一种语言有涵义为“打” 的动词,则肯定有两个名词与其相关,一个主体和一个受体(或许还有作为工具的第三个名词——用什么来打)。动词“给”必须有3个与之相关的名词,因为它总需要有一个东西给予受体。所以任何关于“给”的思维组构图都得有3个空位置必须适当地加以填充,然后你才能正确地理解整个句子,并继续进行下一个作业。有时名词被隐含了,如祈使句“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自动地填补上“钱”和“给我”。
我将描述这样一架语言机怎样能把短语结构和语义结构以一种算法的形式结合起来进行运转的。语言学家可能会认为这个系统和别的图解式系统一样都太牵强附会。以下是我设计的“真空升降机装箱、传送系统”的若干要点,其中包含的过程就像装运部或生产线上的过程一样简单。
可是语言学家不愿意把这种对句子的理解列入语言的范畴。在动物实验中,他们希望看到合乎语法的造句,而不仅是理解;他们坚持认为,仅是理解太简单了。虽然猜测意义对理解来说常常已足够了,但造出和说出一个独特的句子马上就能显示你是否会很好地运用规则来避免意义含糊。
进而,可以把语符列再串起来——例如用词和短解组成一句句子——好象同一原理又在另一个组构层次上被重复。猴和猪可能以重复发声来强化它想表达的意思(许多人类语言,如波利尼西亚语”,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至今还没有发现野生的非人类动物会把不同的声音率在一起来建立全新的意义。
理解需要一种主动的智力过程,在听人说话时,按一串短促的声音,以及他人的涵义和意因未尝试作出推测——而其涵义和意图用语言来传递总不完全。相反,造句是简单的。我们知道我们想什么,希望表达什么。我们毋需去猜出“我们指的是什么”,只是如何把它说出来。与上面相对照,当我们听别人说时,我们不仅必须确定那人在说什么,也必须确定他或她所说的确切含义,却又不知道说话者所言的内情。
没有明显的答案。韦伯斯特(ebster)大学辞典用“约定俗成的,涵义明了的动作、声音、手势,或符号来进行思想或感情交流的一种系统化手段”作为语言的一种定义。那就涵盖了以上所举的例子。萨维奇一伦堡认为语言的本质是“告诉另一个个体他或她以前不知道的某些东西的能力”,这当然就意味着接受的个体必须使用某种皮亚杰式的进行正确猜测的智力来构建一种意义。
假设我们刚听到或谈到一句完整的句子:“穿一只黑鞋的高个子金发男子,把另一只给了她。”我们怎样来构筑这个动作的思维模式呢?最初,我们需要把其中一些装箱,从介词短语起步值得一试:我们的机器认识所有的介词,并把与之相邻的名词(若句子是英语为后署名词,若是日语则为前置名词)放入相同的箱子。我将用圆角的箱子来装 “穿一只黑鞋”和“给她”这样的短语。有时,为了正确地装箱,非语言性记忆签要起作用。例如,在那个模棱两可的组语“t Farmer Giles like。”(农夫贾尔斯所喜欢的弯牛角的母牛)中,要是知道贾尔斯在壁炉上有一堆收藏的牛角,这会有助于你作出判断:“t Farmer Giles likes” (农夫贾尔斯喜欢的)应和“cow”(母牛)装箱,还是和crumpled horn”(弯牛角)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