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记忆碎片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2(9 / 10)
过往少妇全饶有兴趣地盯着俺们的裆部,我们的脸迅速羞红。

    把纸箱一个个拆开,将一摞摞书摆到书架上,顺便掸掉上面的灰尘,偶尔翻几页,忆起当初买它读它时的情景,发觉这次搬家还是挺好的。

    书来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顿下来后,我发现了自己的贱:石家庄的家很小,却能很舒服地躺着看书,北京的家宽敞了许多,却经常是一个人躲在最角落的阳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终。难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虚?

    不管怎么说,书还是要读的。印地安纳·琼斯系列的《圣战奇兵》一集,琼斯父子被德国兵抓住。一个德国军官轻佻地用手里的一枝钢笔抽打着老琼斯的脸,老琼斯忍无可忍,猛地将其手中的钢笔夺下来,瞪着他狠狠地说:“你要多读两年书,就不会这样了!”老琼斯由肖恩·康纳利饰演,气度威严,那厮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脸上的肌肉群组成“尴尬”两个字。

    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时间献给了影碟,但对书还是有特殊感情的。中有一集,敌人攻上了“企业号”飞船,船长带着一个美女东躲西藏的,最后进了图书馆。只见他拿出一个芯片,说是一部什么小说,然后插进去,诺大的图书馆马上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电影世界,演绎着小说中的故事,他们得以混迹其中。这一段看得我很是气闷——难道未来文明高度发达后,所谓的读书就是看电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义性是任何图象都取代不了的吗?他们难道就不担心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导演是张艺谋或张纪中吗?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也骂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写读书的事儿啊,怎么列举的例证都是电影他们家的?娘的!

    我转过头,眼光投向身后的书架,心中突然涌起很久没有涌起的渴望。

    读书吧,从三十四岁开始。

    这个记忆碎片,拉拉杂杂写了快一个月,一边越拖越长越写越多恨自己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一边不时思考着用什么话来收尾。

    再三思量,俺确定了三个结尾。

    结尾A(摘自三七《重温》一文):

    重温是我的乐趣,并不只是新书中才有新的东西。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写成的,它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这样的书是一个老友,与你一同成长,分享你的秘密,预见你将要经历的一些事情,并用他的故事来安慰你、引导你,允许你享用他的头脑和经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这样的一本书,假如我们也会遗忘,那只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情感经历,遗忘了我们拥有过的一些东西,正如我们通常遗忘贫贱之交一样。

    重温,我们会吗?我们不会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终点,在那个挂钟不停地计算我们的时间的夜晚,那个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们也许会被内心的冲动从梦中惊醒,打开手电,来到放杂物的屋子。我们在找什么?在尘土和蛛网下有一本书。当僵直的手指翻开那些发黄的书页时,我们的热泪会夺眶而出吗?

    结尾B(摘自俺曾经写过的一个贴子):

    我是相信年龄这种东西的,现在的我,就是一个三十四岁男人的心态。

    二十四岁的我,喝酒是为了以后喝更好的酒,读书是为了以后自己个儿写书,交朋友是为了以后有更有面子的朋友,和女孩交往是为了以后能跟她做一辈子这样的事情。

    但是,如今的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喝酒就是因为喝酒的感觉挺好我就想喝,读书就是因为那本书闯入我的眼帘我就想读它,交朋友是因为那个人让我想跟他在一块坐会儿,和女孩套磁是因为我想看到她的笑脸,哪怕只是现在,一个略显长久的瞬间。

    我要的生活已经就在我的眼前。我眼前的种种不再是途中的凉亭,过往的街道,甚至就可以做为我死前的风景,死后的坟茔。

    在上天结束我的生命之前,让我能看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不能把手头的这一本书读完。

    结尾C(为满足某种带有强迫症的习惯,凑六句):

    这时的我,从事的职业就是出版,深深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垃圾。每年的全国图书订货会,到处都是“做”出来的书,挂羊头卖狗肉,扯虎皮做大旗,为婊子树牌坊,拿肉麻当有趣。透过那些五花八门的书,我看到的是被造成纸浆的小树苗们在呻吟在哭泣。

    这时的我,不再吹嘘某本书很久以前就读过,那就像六岁就开始睡童养媳的阔少爷一样,不具实质内容。

    这时的我,不再将一些门面书“漫不经心”地扔在床上,证明着我的口味。对那些难于理解的读物,我要表示出躲之惟恐不及的敬意。

    这时的我,不再追求什么印数低的偏门书。其实人这一辈子读不了几本书的,与其把力气用在那些旁门左道上,还不如规规矩矩看完几本口碑相传的名著有用。

    这时的我,经常不忍心去逛中国书店(29)。看到那些簇新的旧书,才知道人类的文明成果并没有多少被认真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