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易怒的激情和 由欲望引起的激情都不去追求理性所不予赞同的任何满足时,当理性除了这些激 情自愿做的事情之外从不下令做什么事情时,这种幸福的平静,这种完美而又绝 对和谐的灵魂,构成了用希腊语中的这样一个词来表示的美德,这个词通常被我 们译为自我克制,但是,它可以更合宜地被译为好脾气,或内心的冷静和节制。
根据柏拉图的道德学说体系,当内心那三种功能各自限于恰当的职能,并不 企图僭越任何其它功能的职能时;当理性占支配地位而激情处于从属地位时;当 每种激情履行了它自己正当的职责,顺利地和毫不勉强地,并且所用的力量和精 力之程度同它所追求的目标的代价相适合地,去尽力达到自己正当的目的时,就 产生了正义,这四种基本美德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美德。那种完美的美德, 行为的最大的合宜性——在古代的毕达哥拉斯的一些信徒之后,柏拉图把它称为 正义——就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
需要注意,在希腊语中表示正义的那个词有几个不同的含义。据我所知,所 有其它语言中相对应的词也有这种情况。因此,在这几个不同的意义之间必然有 一些天然的类似。一种意义是,当我们没有给予旁人任何实际伤害,不直接伤害 他的人身、财产或名誉时,就说对他采取的态度是正义的。这种意义上的正义我 在前面已有所论列,对它的遵守可能是迫于强力,而对它的违反则会遭到惩罚。
另一种意义是,如果旁人的品质、地位以及同我们之间的关系使得我们恰当地和 切实地感到他应当受到热爱、尊重和尊敬,而我们不作这样的表示,不是相应地 以上述感情来对待他,就说我们对他采取的态度是不义的。虽然我们没有在任何 地方伤害他,但是,如果我们不尽力为他做些好事,不尽力去把他放到那个公正 的旁观者将会乐意的位置上,在这第一种意义上,就说我们对同我们有关的具有 优点的那个人采取的态度也是不义的。这个词的第一种意义是同亚里士多德和经 院学派所说的狭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秀斯所说的 justitia expletrix 相一 致的。它存在于不去侵犯他人的一切,自愿地做我们按照礼节必须做的一切事情 之中。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是同一些人所说的广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 秀斯所说的 justitia attributrix 相一致的。它存在于合宜的仁慈之中,存在于对我 们自己的感情的合宜运用之中,存在于把它用于那些仁慈的或者博爱的目的,用 于在我们看来最适宜的那些目的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正义包含了所有的社会美 德。然而,正义这个词有时还会在比前两者更为广泛的另一种意义上被使用,虽 然这种意义同第二种意义非常相似。据我所知,这第三种意义也是在各种语言中 都具有的。当我们对任何特定的对象似乎并不以那种程度的敬意去加以重视,或 者并不以那种程度的热情——这在公正的旁观者看来是应得的或当然宜于激励 的——去追求时,在这第三种意义上,我们被说成是不义的。这样,当我们没有 对一首诗或一幅画表示充分的钦佩时,就被说成不公正地对待它们,而当我们对 它们的赞美言过其实时,则被说成赞美过分。同样,当我们似乎对任何同私人利 益有关的特定对象没有给予充分注意的时候,我们就被说成对自己不公正。在这 第三种意义上,所谓正义的含意同行为和举止的确切的和完美的合宜性无异,其 中不仅包含狭义的和广义的正义所应有的职责,而且也包括一切别的美德,如谨 慎、坚忍不拔和自我克制。显然,柏拉图正是在这最后一种意义上来理解他称作 正义的这个词的,因此,根据他的理解,这个词包含了所有尽善尽美的美德。
以上就是柏拉图对美德的本质或者对作为称赞和赞同的合宜对象的内心性 情所作的说明。按照他的说法,美德的本质在于内心世界处于这种精神状态:灵 魂中的每种功能活动于自己正当的范围之内,不侵犯别种功能的活动范围,确切 地以自己应有的那种力度和强度来履行各自正当的职责。显然,他的说明在每一 方面都同我们前面对行为合宜性所作的说明相一致。
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美德存在于正确理性所养成的那种平凡的习 性之中。在他看来,每种美德,处于两个相反的邪恶之间的某种中间状态。在某 种特定事物的作用下,这两个相反的邪恶中的某一个因太过分、另一个因太不足 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坚忍不拔或勇气就处于胆小怕事和急躁冒进这两个相反 的缺点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缺点,在引起恐惧的事物的影响下,前者因过分、 后者因不足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节俭这种美德也处于贪财吝啬和挥霍浪费这 两个恶癖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恶癖,前者对自身利益这个对象的关心超过了 应有的程度,后者则是关心不够。同样,高尚也处于过度傲慢和缺乏胆量这两者 之间的中间状态,前者对于我们自己的身分和尊严具有某种过于强烈的情感,后 者则具有某种过于薄弱的情感。不用说,对于美德的这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