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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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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扶不起的蒋三世(2 / 3)
虽一样是黄肤黑发的中国人,然而人在美国,又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换言之,从法律上讲,等于是台湾派人到美国去杀一个美国人,而美国又是国民党政权所依靠的,东窗事发之后,岂不是要吃不完兜着走吗?诚如曾隶中统的万亚刚所说,“上得山多终遇虎”。(见《国共斗争的见闻》,页一五三)

    直接枪杀江南的凶手是竹联帮老大陈启礼麾下的吴敦和董桂森。他们在现场留下脚踏车后,搭接应的汽车逃跑。他们回台北之前又在旧金山飞机场与台北国防部情报局高级官员通了电话,留下“交易成功,将要庆功”的语音。陈启礼并预作防备,以免被情报局出卖,当替罪羊,留下录音带,明言曾于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在阳明山情报局基地受训,局长汪希苓奉命派他去美国杀叛徒刘宜良,副局长胡仪敏、处长陈虎门均在场(陈启礼录音自白英译见Kaplan,Fire of the Dragon,P. 446—448),这一切证据都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先后掌握到。

    当凶手的竹联帮背景在美暴露时,台北当局立刻发动扫黑的“一清专案”,把庆功宴上的座上客陈启礼、吴敦,投入监狱做阶下囚,董桂森见机脱逃。当竹联帮与情报局的关系被美国警方掌握后,台湾官方才立即将代处长陈虎门、局长汪希苓、副局长胡仪敏三个撤职查办,扣押待讯。这一下子等于国民党政府自认情报局涉案,事态已极为严重。美方十分清楚,此绝非台湾情报局的个人行为。事实上,美国新闻调查记者卡普兰(David E.Kaplan)在《龙之火:政治、谋杀与国民党》 (Fire of the Dragon:Politics,Murder,and the Kuomintang)一书中,详列国民党特务在美活动有四十余年之久,包括监视美国人、向国会议员行贿、偷窃武器和科技机密、贩卖毒品,而今又在美国土地上谋杀美国公民。美国的司法与立法部门力主彻查、要求引渡,以便追究情报局长以上更高层次的幕后指使者。但是行政部门,尤其是里根(Ronald Reagon)总统的白宫,为了美国的利益,不愿相逼太甚,因为如果事态再扩大,势必导致武器禁运、经济制裁,岂非要把台湾搞垮?乃决定把此一法律问题当作外交问题来处理。里根竟亦不公开提江南案一字,引起日裔众议员岭田(Norman Mimeta)的责难,斥里根虽强烈谴责并欲消灭恐怖主义,却对此江南案沉默,说是“我很遗憾地告诉你,在我们亚裔美国人之中,愈来愈感到你这个政府并不认真关切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引自Kaplan,Fire of the Dragon,P.442)平心而论,里根沉默,不愿深究,并不是种族歧视,而是美国国家利益交关,雅不欲让北京得渔人之利也。不过,里根仍然下令驱逐了所有的国民党在美特务,一个不留,可说是一史无先例的举措,也够国民党瞧的了。

    美国方面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才使国民党方面能够“弃车保帅”,到汪希苓为止,不把后台老板掀出来。不过,后台老板是谁,明眼人心中明白,蒋家脱不掉关系,中外舆论尤一致指向蒋孝武。首先,孝武此时确已插手特务,连李敖在文章中自称坐牢是“蒙难”,孝武都要过问,提出来认为大逆不道,因惟有孙中山、蒋介石可以“蒙难”,李敖“蒙难”便是“玷污国父,亵渎总统”。(见《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八十四期,页三一一至三一二)由于孝武可以指挥特务,又是皇太子,当时台北文武大官趋炎附势之状,已在公众场合出现,根本不避人耳目。其次,孝武与竹联帮早有勾结,来往频繁,而出事之后,竟扯大谎说从来不认识陈启礼,根本没有见过面,情急否认,忘了有不少见过他与陈启礼曾在一起的人证。《纽约时报》记者包德甫撰文报道,直指蒋孝武与竹联帮有关系,孝武扬言要控告毁谤,却不敢有所行动,显然心虚。再说,竹联帮在美头目白狼张安乐,以及在美受审的凶手董桂森都明言,指使谋杀的幕后“大老板”是蒋孝武。张安乐于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在美国加州一家名叫“林肯广场旅馆”(Lincoln Plaza Hotel)当众忏悔自白,并确认蒋孝武命令陈启礼杀害江南之后,陈启礼的父亲急忙自台北打电话给张,说是如果竹联帮再继续指控“总统”的儿子杀人,国民党将要杀陈启礼于狱中。(见Kaplan,Fire of the Dragon,P.468—469)显然受到台湾官方的威胁,使在海外的竹联帮人马投鼠忌器,不敢再事声张。

    台湾官方同时发动宣传机器,并利用香港中性刊物《九十年代》,公布所谓江南七封信,把江南降格在情报局线民一级的层次。他们认为把被害人名誉破坏,则暗杀被害人就是可以被接受的道德行为了。杀了人,还要“杀人家的品格”(character assassination)。其实,江南不仅与国民党的情报机构有往还,亦与美国以及中国大陆的情报机构有往来,我们可以骂他是线民,但他绝非某一方面的间谍,更不可能是三方面的间谍。没有一个间谍会如此抛头露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