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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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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屈辱的对日和约(2 / 2)
诸至诚,不但尊重日本战胜国之地位,且视日本为朋友。此种高瞻远瞩之精神诚足为法。此次贵我两方交涉,我方未以战败国视贵方,处处着眼中日将来之合作与友谊。我国对贵国作战最久、被祸最深,人命之损失更难数计,依惯例要求赔偿自属当然,今竟并服务赔偿而自动放弃,其欲与贵国永敦睦谊,已极显然。今本人感觉贵方非但不承认我之盟国地位,即相互平等之地位亦尚斤斤计较。

    叶公超何能上比《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中国以战败国保持尊严;《中日和约》却是以战胜国受尽屈辱,而这种屈辱,如果蒋介石没有媚骨与私心,是可以不接受的。李鸿章在马关与日本议和,丢的是台湾;蒋介石在台湾与日本议和,丢的是中国人胜利者的实质。这种“拙”作,求诸古今中外的为政者,可谓只此一家。

    蒋介石在抗战胜利时不同任何中国人商量,单独决定“以德报怨”,在退守台湾时又同党羽群谋佥同“放弃赔偿”。照《中日和约》谈判时日本首席随员木村四郎七的回忆,最初“中华民国”提出的,只是要日本承认他们是“正统政府”等三项,根本没提出赔偿问题,后来加入这一问题,乃是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条件,换到手后,赔偿都可以不要,这不是“沽券”(日语“死要面子”),又是什么呢?

    事实上,蒋介石正是如此。问题比较复杂的是,他在死要面子之时,对日本又总是一摊媚骨。抗战以前的不必论,抗战期间的也不必论,光看抗战胜利后的一些雨丝风片,就令人叹为观止矣?选以他对日本头号战犯——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为例。冈村宁次以侵略中国总司令之尊,怎么可以被判无罪呢?可是蒋介石硬要判他无罪?选不但要判他无罪,甚至在受降典礼前,把降书内容先给他过目,还“打派司”叫他不必当场献出军刀。另外还特别召见他,问他“贵官健康如何?生活上如有不便之处,希勿客气的告诉我或何总司令”。最后,当蒋介石兵败下野,李宗仁接班,下令逮捕冈村宁次时,冈村宁次还得蒋介石之荫命,快速潜归日本。蒋介石这种“供应之服务之利益”,倒真是名副其实的“服务赔偿”呢?选只可惜竟是战胜者干出来孝敬战败者的?选

    跟蒋介石媚骨相伯仲的,是他的私心。……蒋廷黻后来论断说:“个人尽管爱国,但一旦加入政权的争夺,免不了只顾目的,不择手段……这样的争夺,久延下去,国家将卖尽了。”蒋介石从“以德报怨”到“放弃赔偿”,除了对日本的媚骨外,为了保住他的政权,因而私心泛滥,一再丧权辱国而不惜,也是主要原因。蒋介石的不幸是他遇人不淑,对象总是无情无义的日本人,结果纵然一身媚骨,却未能免于被出卖,一九七二年九月,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承认中共时表示:“《中日和约》已失去了它的意义,业已终了。”消息传来,蒋介石灰头土脸可想而知也。最谑画的是,在蒋介石死后,日本人又公布了《中日和约》的秘密文件,进一步出了蒋介石的东洋相。

    《中日和约》签订之前,张群对日本代表谈话,说:“在中日战争之前,我们竭力消弭战祸,惜无所成。在日本投降,战争结束之后,我们但有悲哀警惕之怀,从未以战胜国自居。”好个“从未以战胜国自居”?选如今战败国在《中日和约》上无异是一个战胜国了,看到“中华民国”外交部这一密件(《中日和约签订后各国之反应》,一九五二年五月十日),怎不令人浩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