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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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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巧取黄金到豪夺黄金(6 / 6)
万余两、银元一百二十万枚。

    詹特芳又回忆“盗用”经过说:

    以上这些人民血汗,经由吴嵩庆以军费名义全部提走后,其中黄金及银元用了一艘海军兵舰,由上海运到厦门,在厦门存放了一个短时期,又移至台湾。当时具体负责这件工作的人,有财务署收支司副司长董德成、总务科长李光烈等,但他们都是临时抽调的,有的人可能还不知道其中内幕。

    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蒋介石当时依第四十九条交出总统职务,已不是总统而是平民。这是常识,毋庸多说。就连蒋介石自己也不能不承认。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他发表《为南京撤守告全国同胞书》(即《和平绝望奋斗到底》),就说他“引退于野”,“为国民一分子”。但是上述实际行事,已可看到,这个“国民一分子”可真权势显赫?选他居然可以越过总统,直接搬走国库中的黄金?选对这一行为,对照起当时“宪政”体制下的总统李宗仁的回忆,就别有会心了。据唐德刚撰写李宗仁口述《李宗仁回忆录》,李宗仁说:

    使我不能有丝毫作为的第一项基本原因,便是蒋先生在决定引退之时,即已准备放弃大陆,退保台湾……为布置这一退路,蒋先生于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十二月二十九日突然命令孙科的行政院任命陈诚为台湾省主席。……陈诚上任后,蒋先生便密令将国库所存全部银元、黄金、美钞运台。因自民国三十七年八月“金圆券”发行之后,民间所藏的银元、黄金、美钞为政府一网打尽。……各项总计约在美金五亿上下。……因此在我就任代总统之日,手头一文不名,为维持军饷,安定民心,曾命行政院饬财政部将运台的国库银元金钞运回一部分备用。但是在台负保管责任的陈诚奉蒋暗示,竟做充耳不闻的无言抗命。

    李宗仁也指出,蒋介石引退后,在溪口故里建立了七座电台,随意指挥军队。蒋介石在《引退谋和书告》中呼吁“务望全国军民暨各级政府共矢精诚,同心一德,翊赞李副总统”,话既这样说,说这话的本人,当不例外。可惜的是,他在兵权和财权方面,都给“李副总统”来个金蝉脱壳、釜底抽薪,最后兵撤走了、黄金运走了,还说“下野之人,不干预军国大事”,好一个“共矢精诚,同心一德”,好一个“翊赞”,这可真是中国现代史、中国宪政史、中国政党史上的最大谑画与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