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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3 / 5)
交往的。

    最终大夫说:“你想好。你自己决定。你要不开就不开。”

    如果这社会上,每办一件事,都要先与打交道的人建立私人感情,我们这一生将要耗费多少时间在无谓上?信任一个人是这么困难的事情吗?

    我在医院采风的这一段,觉得医生很可怜。我不说医院。因为医院是一个机构。我只说医生。医生的工作和体操运动员一样,是个十分起评,有差错就减分的职业。

    所有的病患进医院,就为了治病,治好了病,这是理所应当的结果,因为这是你花钱的目的。事实上,医院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患者都是痊愈出院或者医治有效的,如果低于这个数字,医院早就关门了。剩下的百分之五,有后遗症的,没有完全治好的。或者死亡的,就是被大家挑剔出来曝光批判追踪报道的部分。

    我们现在只看到这百分之五。可能实际数字连这个都不到。

    一个病人痊愈康复出院,绝对不会上报纸大张旗鼓声势浩大地造势,顶多是逢年过节想起来表示一下谢意。

    于是医生是一个独自欣喜的职业。你做了一台精妙的手术,你力排众议挽救了一条生命,你只能在深夜里静静回味。

    很多读者也许现在都在骂我,为什么不替作为弱势群体的病患说话,为什么要替医生说话?我们遭遇过那么多不平的对待,你眼睛都瞎了看不见吗?

    我可以和媒体,和你们一起骂医生,这种选择,对我而言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很能吸引眼球。要知道,这世界上,最容易一炮而红的事,就是××门事件。揭黑幕,爆冷,扎偏门。

    其结果是,我们越发怀疑这世界的真诚,我们越发不能将自己的手,交付于他人手心。

    网友:

    看这两段,想起了妹夫的爸爸胃癌晚期的治疗之路,那叫一个艰辛啊,十六万的费用考验着儿女的孝心和能力,关键是最终,老人也没有走出医院的大门就撒手而去了。

    老人是位老党员,曾经的一位厂长,却因为厂子的效益不好咀及医疗制度的不完善,所有的费用都要自己出。本分的老人,哪来的积蓄啊?

    我要去吊唁的时候,妹妹悄悄嘱咐我说,不要买花圈了,去火葬场一个花圈就要收十块钱的费用呢。当时我难过得无语,有一种在跟死去的人计较金钱的感觉。而我也是理解妹妹他们的,那时候,他们早就开始四处借钱了,老人走后,他们光还债就用了最少三年的时间。

    高额的医疗费和制度的不保障,让多少人死得缺少尊严,又让多少儿女背负着不孝的骂名啊。

    六六:

    我参加的一堂庭审。今天下午参加一场医患纠纷的庭审,这次是二审。一审判决医院方无过错道义赔偿一万元。医院同意,现在是控告方不同意,提起二诉。

    现记录如下:(我现场记录,没有夸张)

    过程:某老伯在治疗耳部疾病的时候,手术后第三天离奇发现自己少一颗牙齿。他认为是医院开刀的时候把他牙齿弄丢了。医院完全不知道这颗牙齿的事情,因为手术不会碰到这颗牙齿,医院带他去照了x光,肠胃里也没有牙齿。医院在找不出事故原因的情况下,帮助老伯补了一颗假牙。

    过了几个月,老伯得了静脉炎,他认为这是手术后遗症,与医院协调不成,开始告状的路。

    老伯把他的就医经过以及他的怀疑呈给法庭,经过医疗机构鉴定以及法庭判案,医院和医生无任何过失,静脉炎与耳道手术无关系,但考虑到病患年纪比较大,收入比较低,希望医院给予无过错赔偿。

    医院方面的申辩:老人年纪大了,几乎牙根全部松动,也许夜里休息的时候掉了咽到肚子里去排便排出去了。因为耳道手术是不走口腔的,医院不知道他牙齿的事。(真不知道假不知道我不清楚。我是听他们说。)

    老人申辩: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态度恶劣,打针前用力打他,说话很不耐烦,他耳朵聋,他们很讨厌他,所以做手术的时候故意害他。

    官司开场,法官问,原告提起二诉,是否对一审判决书里陈述的事实有异议?是否有新的举证和补充?

    原告及其夫人开始义愤填膺的控诉。法官再次发问:“现在讨论的是一审判决书,你二审是基于一审基础上的,请你翻开判决书,说明你对哪句话有异议?哪句话不实?”

    原告将判决书念一遍,每句后面都认定一句:“这个没异议。这个是对的。”

    法官问,那你现在二诉是为什么?

    原告说。我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我要上访。我们老百姓不懂医也不懂法,我们就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公道。

    法官跟原告解释,政府和法院是两条线。如果你们上访,去政府,如果你们告状,来法院。你现在是告状还是上访?

    原告答:我们到法院抗议。因为你们对我们提出的证据假装看不见,你们帮助医院陷害我们。

    (同学们应该看看法官当时的表情。他的内心活动我可以解说:你觉得我们联合起来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