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着拉她来的切诺基说就是这样的……
这是吉普啊MM(妹妹,网络语言,下同),和蓝鸟差远了去了。
老头呢?看什么都满腹狐疑。车,颜色似乎不太对——办完事儿那小子把车给洗了,看上去是有点儿不一样。人?晚上没有看清,认不准,这个脸有点儿大……嗯?怎么有殴打的痕迹?老头不愿意接受那是拒捕格斗的结果,西方接近政界的人物对中国的人权问题非常敏感,他立马认定中国警察可能是捡来的赃物,而根据报案描述弄来的人和车屈打成招。美元被那小子还了赌账了还没追回来,老头认为脱他衣服是为了拖延报案,然后肯定随手一扔……
满腹狐疑的老头心中怀疑,但此人甚是豪爽,有西部牛仔风范,并不是无理取闹,怀疑人权问题是思维惯性,若中国警方真的破了案子他也不会故意捣乱。
关键是得找着让老头信服的证据。
最后,这关键让老头自己琢磨出来了。
老头年轻的时候是技术员啊,工程师出身的。
稍晚把最后一个扣儿写出来,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
最后老头想出来的这一招,让北京的警察一听,大伙儿啼笑皆非——还从来没听被害人用这种办法判断案犯的呢。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那就让老头折腾吧。
鉴定是在市局看守所进行的,用的就是那辆缴获的蓝鸟。
老头坐进去,让人拿手巾把自己眼睛蒙上,告诉充当司机的警察:“开车!”
挂挡加油,发动机轰隆隆转起来……
跟我描述这段情节的侦察员是这个味儿的:
“老头儿把大肚子一腆,蒙着眼睛两手大拇指就举起来了,说‘欧——凯——’。”
敢情看人看不明白,老头子听发动机,却是百发百中,一听,就是那天坐的那辆车。
美国人还是性情比较开朗的那种,下了车老头逮谁跟谁拥抱,那让他天体运动的小子有没有人权问题可就没人管了。
这种功夫,说明老头当年的确是个好工程师,那种渗入骨髓的职业习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至此,“碰案”方算真相大白。
这篇儿,似乎稍少了点儿是吧?那下边谁谁说到这儿该结束来着?我记得这个案子没写过外一篇吧?
开玩笑了,倒是可以把那个在SZ的“豪华VIP倒包案”说说,那个案子,一群大老虎对俩小兔子的战斗,没有悬念。但是那俩小兔子的作案手段,糊弄我们一般老百姓还真很容易奏效,不妨说说,大家以后出门,如果能因此多点儿防范,少受损失,老萨也算积德了。
别篇 VIP豪华式抓捕
事情发生在SZ特区成立后第一次全城严打的时候。当时SZ由于发展太快,警力跟不上,出的案子比较多。恰好公安部当时的一位副部长带队全国警界英模报告团经过广东,就被当时的SZ市警方截住了,无论如何请他们去特区走一趟,给新警察们做一点传道授业解惑的水磨功夫。
对于刑事案件,交流经验这种事儿事半功倍。其实不光警察干,小偷也干,在北京当年就曾经有过一次真实的盗贼大会。那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宾馆,虽然来的不全吧,但到会的都是各路线上的“朋友”,最后凭“技艺”评比出老大、老二、老三来……
大会的经过是因为有参加大会的老贼被抓了供出来的,不过我没有见到此案的全部档案,具体情节还无法复述,但记得有个描述很精彩:想进门参加大会的,必须过一关——信封里放一张邮票,朝信封上啐口唾沫往瓷砖墙上一粘,你得把邮票拿出来,信封还不掉下来才有资格跟大伙儿称兄道弟。
跟我说这案子的警察,言下之意颇有些怀念,有一次他说过当年那些老贼对技艺是何等地看重,练得好的那食指、中指伸出来都一边齐,中间一点儿缝儿没有,今天呢?偷不着就拿刀逼着人家硬抢!这一行,也没落啦……
言归正传,警察交流当然用不着这个了,连市委领导都来了,那明摆着除了当诱饵什么用也没有嘛……这儿没有SZ市政府来的兄弟吧?
反正第二天才开始交流呢,到达当天老王就随意在公共汽车车站给SZ的弟兄们现场表演了一回,当地的同志问:“您说这儿有没有贼?”老王一指:“就那俩,盯着。”
五分钟后两人开始作案,抓回来小兄弟们惊为天神。
特区就是特区,居然给报告团安排了五星大酒店!当时内地的警察颇为艰苦,那几天有一位比老王还厉害的京城捕神,每天晚上都把洗澡间的小肥皂、小梳子、一次性拖鞋划拉划拉打包——那是真没见过,琢磨着带回去给孩子开眼界呢。看到这儿,估计有很多朋友会感慨,而这位捕神确实是一年抓一千多扒窃犯的人物啊,老王是反扒大队大队长,一年才抓几百呢!
第二天早上,吃早点的时候那边的领导同志来了,那就一块儿吃吧。人家开口问经验,说昨天你们怎么判断的?怎么那么容易就判断出俩贼来?
估摸着,这位也琢磨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