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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陈反党集团冤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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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可以死了!”(2 / 4)
题,希望仍维持一九四0年中央组织部做的结论。我们查阅了一九八0年一月经中央批准的关于丁玲同志被捕问题和右派问题的复查报告以及有关档案材料,听取了她的意见,并征求了五十年代处理丁案的负责人李之琏同志的意见。现将丁玲同志两个问题的主要情况和我们复议意见报告如下……”

    报告认为,对丁玲一九三三年五月被捕至一九三六年九月逃离南京的这段历史,经过多年的审查,应当肯定审查清楚了。“一九五六年以来的审查结论都是依据以下三点认定其问题的性质:(1)与叛变的爱人冯达同居;(2)国民党每月给一百元生活费;(3)写了一个‘申明书’。前两点,丁玲同志到陕北后就向组织上交代了,且已写入一九四0年中央组织部为她作的结论里,结论时考虑到丁玲的实际状况,即:(1)丁玲当时是有名的女作家,她被捕后,中外各界知名人士发动营救,国民党没有敢杀害她,反而给她‘优待’。这种情况是特殊存在的。(2)丁玲自述,她那时身陷困境,有身不由己的实际情况;同时与冯原来就是夫妻,因而与冯同居。但最后她还是断然抛弃了冯,回到革命队伍,因此,在结论中没有看做是她被捕中的错误。我们意见,对这两个问题仍维持一九四0年中央组织部的结论。

    “关于丁玲同志写‘申明书’的问题,可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只有她本人的交代,没有直接证据。‘申明书’的内容,没有以共产党员身份发表自首悔过的言词,说‘出去后,不活动,愿家居养母读书’,是属于为了应付敌人,一般性表示对革命消沉的态度。另一方面从丁玲同志整个被捕情况看,她被捕后拒绝为敌人做事,写文章,曾想逃跑、自杀均未成,最后她终于想方设法找到组织,并在组织的帮助下逃离南京,转赴陕北。被捕中并没有危害党组织和同志安全的行为。事实表明,她并不是‘消沉下去’,相反是积极设法逃脱牢笼,继续革命。据此,可以认定丁玲同志写‘申明书’问题,既不属于自首性质,更不是变节性质。”

    报告说,“我们意见,对丁玲同志一九三三年被捕问题,以此结论意见为准。”

    中组部还拟定了《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说这一文件“拟经中央批准后,以中组部名义转发各地和中央各部门。”

    中组部的这一文件曾交由中宣部的部务会议讨论。1984年3月22日,中宣部长邓力群签署意见:“野苹同志:中宣部部务会议讨论一次,一致同意这个报告,只对一句做了修改,建议中组部找陆定一、周扬、林默涵、张光年、刘白羽等同志,听听他们的意见,向他们做些解释。”这几位,都在50年代参加或参与处理过丁玲的历史审查结论。

    3月24日,中组部副部长陈野苹批示:“复印分送,如有意见,请告郑伯克同志。此件已经乔木同志同意。”

    时任中国作协党组书记的张光年,4月1日的日记中有:“与刘白羽通电话,他已接到中组部、中宣部关于丁玲历史问题平反的通知,还没有去征求他的意见。”

    陈明说,在征求几位重要当事人的意见时,林默涵、刘白羽同意中组部的报告;周扬不同意;张光年压了一个月,没有表示态度,但在退回文件时,附上了国民党特务徐恩曾的回忆录。徐在回忆录中说,当年在南京对丁玲多有优待。

    张僖曾在协和医院的病房里向笔者讲过,张光年把中组部的征求意见稿和徐恩曾回忆录拿给他看,他看后认为,徐只写了给丁玲一百块大洋养着,和他们一起打麻将,并未写她自首叛变,因此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徐恩曾回忆录是作协×××从香港带回来两本,一本给了张光年。

    在某些人眼里,这个“历史问题”就是丁玲脑袋上的一道“紧箍咒”,他们实在不愿意除掉它,不知道是出于何种考虑!

    在中宣部讨论中组部文件的部务会议之前,中宣部副部长周扬给另一位副部长贺敬之打电话,要他在会上讲讲。周扬知道,贺敬之对于丁玲历史问题的认识,受到他的影响,有些他自己不好讲的话,可以借贺敬之之口说出。次日开会,周扬发言说:过去的结论也是经过多次审查才做出的,现在这个稿子里举出的根据是否充分呢,恐怕不要太急吧,贺敬之同志也可以谈一谈嘛!

    但是贺敬之在看了中组部的文件后,认为事实充分,讲得有理有据,实在提不出什么不同的意见。他对于丁玲的历史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这就引起周扬极大的不满,甚至对贺敬之说:你今后还想不想在文艺界工作呀?你是否认为“叛徒哲学”还有理呀?你如果这样看,就站不住了!

    果然,从此贺敬之就受到一批人的疏远和冷遇,流言蜚语也多了起来,说他背叛了周扬,投入了丁玲的怀抱。贺敬之怎么也不会想到,以人划线这么厉害,周扬的势力这样大!这不是搞宗派嘛!

    从三十年代的上海到四十年代的延安,从五十年代的北京到八十年代的北京,从丁玲的冤案到丁玲的平反,曲折复杂的历程中透视出多少丰富、深刻、令人深思不已的内涵!

    给丁玲彻底平反,阻力就是这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