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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陈反党集团冤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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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之琏与林默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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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推翻中央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对作协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报告的批示,策动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向党进攻,以及否定肃反运动,执行保护坏人、打击积极分子的恶毒政策”。李之琏自己说,他的“两大罪状”是:“在审查丁玲历史问题时,在结论草稿第一稿上我加写了:丁玲被捕后,同敌人作了种种斗争,终于回到党的怀抱等话,被说成是‘美化叛徒’;又由于在审查丁玲‘反党’问题时,丁玲写给党委的申诉没有提交审查小组讨论,而她提出的申辩又和调查的结果相一致,就被认定这是我同丁玲‘合谋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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